根據現時立法會選舉的規定,得票率低於5%便不能領取每票11元(最多為競選經費的一半)的選舉資助,低於3%者更不能取回5萬元選舉按金。今年地區直選的53張候選名單中,有16張名單不能領取選舉資助,當中15張更未能取回選舉按金。雖然他們大多自知當選機會很小,但仍冒著被沒收按金的風險,筆者也欣賞他們的勇氣。縱使他們沒有能力左右大局,但畢竟使整個選舉變得多元化,讓選民有另類的選擇。
有些市民甚至學者均討厭這些明知落選的人參選,認為是「搞搞陣,博出位」。然而筆者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他們當中的一些政綱或理念確有其道理,而且也是不少主要政黨忽略的。例如九龍西的 譚凱邦對環保議題關注,相信其實不少人也接受,只是選民只有一票,很多時便不會選擇一個認定必然落選的人。另一些候選人則代表社會被忽略的一群,例如九龍西的另一候選人龍緯汶則代表少數族裔的權益,但少數族裔畢竟在香港只是極少數,一般市民也未必認同其理念。另一些則是在地區服務多年的區議員,例如香港島的林翠蓮和黎志強,可是他們只在其服務的社區取得相當支持,在此之外就因為知名度的問題而得不到支持。事實上,一個健康的民主社會,其中一個特點便是可以見到各式各樣的候選人。有些假民主的社會,雖然同樣有數個候選人,但他們均大同小異,對選民而言只是「有得揀等如無得揀」,大家自然不想香港變成這樣吧?
因此,筆者認為應該對這些甘願陪跑的候選人採取寬容態度。筆者建議,將喪失選舉按金的門檻由3%降至2%,並細分為兩個等級:1%至1.99%可領取半數按金,1%以下才被沒收全數按金。以這次選舉為例,將會變成1個人可取回全數;3個人可取回半數;11個被沒收全數。選舉按金可維持現時5萬的水平,酌量提高至6萬仍是筆者可接受的範圍。選舉資助方面,筆者亦建議將門檻由5%降至2%,與選舉按金的門檻看齊。因為資助是以票數作為其中一個限制因素,因此大幅降低門檻也並不會對政府開支構成大影響。以得票10,202或3.25%的曾健成為例,資助也只是112,222元或以下。
有人可能擔心,降低這兩項門檻會否吸引一些真正「搞搞陣,博出位」的人參選?筆者認為可以在提名人數目落手,由現時需要100名選民提名倍增至200人。假如真是有心參選,要取得額外多100個人提名,相信絕對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2 個意見:
以候選人數目比例決定沒收按金門檻會否更合理?
少人參選時門檻較高,多人參選則可相對調低。
回J Wong:
這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例如以「20%除候選名單數」的方法。
以今屆九龍東6張名單為例,門檻是3.33%;而新界西14張名單的門檻則為1.43%,那麼新界西只有3張名單未達門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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