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曾蔭權發表的施政報告表示,將會展開全面最低工資保障的立法。曾蔭權既認同最低工資應涵蓋各行各業的僱員,也明白最低工資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勞工免受不合理剝削。筆者喜見這些觀點與自己早前發表的文章類似。
筆者在《最低工資應旨在防止剝削而非消除貧窮》中曾經表明,大眾不應期望最低工資必然達到「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反,最低工資的水平,必須按照市場供求定律而釐定。而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亦承諾,確保最低工資在保障基層勞工並防止工資過低的情況,以及避免低薪職位流失並維持香港整體經濟發展及競爭力兩者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更明確表示最低工資保障的收入,並不一定足以支付每名僱員的家庭開支。很多支持最低工資的人士都不明白這一點,批評曾蔭權沒有誠意推行最低工資,但筆者則完全支持曾蔭權的說法。最低工資的最大意義,在於防止僱主以明顯低於市場上的合理水平工資聘請僱員,當中的合理水平就是市場上的合理水平,而不是僱員得以維持生計的合理水平。幸好,政府總算明白這個原則。
而筆者在另一篇文章《最低工資不應只在個別工種推行》中提及到,只有為所有行業提供最低工資才是最合理的做法,而不是只有清潔工人和保安員才有權得到保障。而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亦表示政府明白到,低薪職位並只是存在於清潔工人和保安員這兩個工種,而且如何界定清潔工人的定義亦存在一定困難和爭議。這一點就如筆者之前所指出,可以讓僱主有漏洞,將原來合資格的員工排除在保障之外,使保障失去意義。現在政府明白到要推行最低工資不能只在個別工種推行,也是一件好事。
立法保障最低工資已將會成為事實,筆者也會於未未發表更多對於香港推行法定最低工資的意見,希望能夠勾劃出一個較少人反對的合理方案。
2 個意見:
有見地!
回 周小斌:
過獎了,筆者只是實話實說。最低工資的原意根本並不是直接地解決貧窮問題,這點是很多支持最低工資的人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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