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

應考慮取消免稅煙制度

自從香港的煙草稅大增五成後,有傳媒發現不少市民專誠前往羅湖管制站的免稅店購買免稅煙。根據法例規定,離港不少於24小時的入境人士,可以免稅攜帶最多60支香煙入境。可是那些市民大多數均無視有關規定,就算是離境不足24小時,也鋌而走險地攜帶免稅煙入境,而海關人員卻執法不力,即使是明目張膽地拿著免稅煙入境的人士也不去抽查。筆者建議,為了更方便進行執法,當局應考慮取消免稅煙制度,即是將煙草產品當成其他違禁品一樣處理,除非在入境時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即場完稅。當局亦應增聘人手,加強對入境人士的抽查,以求對違法攜帶免稅煙的入境人士起阻嚇作用。

筆者認為,現時當局為入境旅客提供免稅優惠,根本並沒有充份的理據。難道香港政府是為了鼓勵市民離境購煙以逃避繳交給港府的煙草稅?假如針對煙草的免稅優惠被取消,任何攜帶煙草入境的人士都必須完稅,政府便可以額外得到一筆煙草稅的收入。另一方面,這也大大方便了海關人員的執法工作。現時海關人員就算見到有人攜帶煙草入境,除非特意翻查他的出入境紀錄,否則根本無法確定他是否離境不少於24小時,判斷是否符合免稅優惠的規定。可是當免稅煙制度被取消後,當海關人員見到有人攜帶煙草入境,便肯定知道這是有待完稅的,毋須再特意翻查出入境紀錄。

筆者預計,以上的建議必然遭到這樣的反駁:存心逃稅的人士可以刻意將香煙小心收藏,藉此蒙混過關。可是,筆者亦想指出,理論上其他違禁品也一樣可以被不法分子刻意小心收藏後攜帶入境。因此,這只是關乎海關人員的抽查力度。假如當局能夠增聘人手,便可以加強抽查的工作,除了可以盡量減少未完稅香煙被帶入境的機會,也同時可以打擊其他不法分子攜帶其他違禁品入境。

4 個意見:

Wolffy說...

凱文,別打破我們唯一的希望嘛(笑)

為入境旅客提供免稅優惠,應該是因為國內外的旅客身上有國產煙帶著自用,所以才不徵稅。(同樣道理,港人帶一兩隻的大陸正版光碟,中國海關查到也不會收稅)

單是車費都已經快50~60了(羅湖),沒有人會單為買煙而離境的吧。根本未至於鼓勵吧。

如果說為免翻查而禁止所有免稅煙就更不像話了,入電腦輸入一下資料根本不用幾秒。要不要為免關員打開你的袋子太麻煩、更方便進行執法,旅客不准帶任何行李?

凱文說...

回 三倍笨蛋:

筆者認為,就算是需要在入境期間自用,一包煙已經很足夠了,過了關卡後可以再買。況且當局規定離境不足24小時的人士是沒有免稅煙優惠的,理論上他們帶著一包煙入境而未經申報也是違法的。假如「在入境期間自用」是為入境旅客提供免稅優惠的主要理由,當局理應廢除入境時間的限制,同時將免稅煙上限由三包降至一包。

現時海關人員看到明目張膽地拿著免稅煙入境的人士,也不去抽查,相信就是怕麻煩。假如海關人員能夠認真一點,也未必需要一定直接取消免稅煙制度的。筆者另一個較溫和的提議,就是集中人手加緊抽查離境不足24小時的人士,這也不失為一個具一定阻嚇力的措施。

Wolffy說...

除了是怕麻煩之外,感覺更像警察看到有人衝紅燈也未必檢控一樣,又不是甚麼大功勞~

凱文說...

回 三倍笨蛋:
就算不檢控,最少也應該口頭警告吧,否則這變相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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