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政府為維港外填海進行公眾諮詢,網上最近有些意見在支持填海之餘,更對《保護海港條例》有所質疑,提出了放寬甚至廢除條例的建議,而筆者撰寫的《〈保護海港條例〉過於僵化》更被一再引用。對於社會開始對盲目反對填海的態度進行反思,筆者也感到有點欣慰,故今次特意撰文看看應該如何適度放寬《保護海港條例》,容許維港以內進行合理的適度填海。
現時《保護海港條例》所涵蓋的範圍是整個維多利亞港,那麼維多利亞港本身究竟又有多大呢?一般市民的認知都是港島北岸與九龍半島之間的海域,然而這並不是維港的全部。不說可能不知,其實遠至新界荃灣及青衣一帶的整個藍巴勒海峽,居然也在維港範圍之內。究竟保港條例是否真的需要保護這樣多的海域,實在有商榷之處。事實上,普羅大眾之所以表示反對維港填海,大多都是反對中環至灣仔一帶維港最狹窄的海域再進行填海,假如填海的地方遠離這個區域,還會有這麼多人反對嗎?因此,筆者認為有需要將整個維港分成核心區和外圍區的建議,以便容許維港較外圍的地方適度填海。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保護海港條例》適度放寬建議 - 評深宜論
「維港核心區」的範圍位處維港正中較狹窄的海域,西面邊界設於西九文化區西南端至西營盤中山紀念公園之間,東面邊界則設於紅磡海名軒至北角城市花園之間。在維港核心區以內,只容許以興建交通基建或海濱長廊為理由填海,填海範圍應盡可能減到最小,而填海區上只可建有由政府擁有、樓高不超過兩層的建築(例如公廁、小賣部、單車租用處等建築)。
在維港核心區以外的其餘維港海域(可稱為「維港外圍區」),則容許以興建樓宇為理由填海,但填海範圍需確保港九兩岸有不少於1.2公里直線距離(大約是東西邊界的長度),而填海區上的樓宇必須由政府擁有(即不可交由私人地產發展商興建海景豪宅)、樓高不超過20層(以免過份阻擋現存的樓宇)。
假如當局能夠按以上建議為放寬保護海港的範圍,以往大部份被逼擱置的填海計劃將可得以解凍,其中包括位於香港島西北部的「青洲填海計劃」,以及位於九龍東的「啟德填海計劃」,前者作興建公屋和居屋之用,為香港島提供更多住宅供應;後者則配合啟德發展區的整體規劃,填海區上可以興建更多的居屋樓宇,非填海區則可用作興建寫字樓以配合「起動九龍東」的計劃。筆者相信,這兩項填海計劃對香港社會的整體效益,必定比起任何一個維港以外的填海選址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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