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鐵爭議之後,香港近日最熱門的新聞,必然是公民黨與社民連發起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了。既然是全城熱話,加上有讀者希望聽到筆者的意見,雖然話題較敏感,也姑且談一談。筆者雖然在政治理念較傾向泛民主派,但對「五區總辭」的做法並不認同,恐怕淪為一場鬧劇,在爭取不到甚麼的同時,帶來更多副作用。
首先,筆者始終難以說服自己,補選會是一場公投,畢竟所謂的「變相公投」是毫無法律效力可言。就算假設出現最理想的情況:投票率高加上公社兩黨參選人以最高得票率當選,筆者也認為根本不能改變到甚麼——難道真的可以推翻中共人大的決議,能夠在2012年普選嗎?相信大部份香港市民都明白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更何況,「變相公投」因為無法可依而漏洞重重:公社兩黨提出只須投票率逾50%,加上他們候選人的總票數比其他候選人中最高得票者的總票數,公投議題便可成立,筆者認為過於寬鬆了——既然公社兩黨聲稱公投是「對事不對人」,那麼不投他們的選民自然就是代表反對公投了,為何只是單以最高得票者為準?另一方面,假設出現最壞的情況:投票率高加上公社兩黨參選人大多未能當選,公社兩黨又是否會「願賭服輸」,為政改的政府方案投贊成票?如果答案是否,又是否代表「輸打贏要」呢?又假設出現以下這個絕對有可能出現的情況:親建制派不派出知名候選人應戰,只有一些不太知名的獨立人士參選,公社兩黨就算順利當選,甚至大獲全勝,所謂的「公投」又有足夠的公信力嗎?
事實上,從以往的選舉結果已經可以看到,至少有六成選民較傾向支持泛民主派,足以顯示支持盡快落實普選的市民亦應該不少於六成。既然如此,那麼所謂的「公投」意義何在呢?萬一「公投」結果顯示公社兩黨候選人得票率低,會否被人解讀成少了市民支持盡快落實普選呢?
此外,筆者亦要批評,公社兩黨初步決定派出辭職的議員參與補選。既然公社兩黨聲稱公投是「對事不對人」,為何一定要派出辭職的議員參選呢?何不藉此機會給予「第二梯隊」進入議會?筆者覺得,派出「第二梯隊」參選,至少可以避免了「自願放棄議席後又隨即打算爭回議席」的荒謬,減少了「五區總辭」的鬧劇感。
無論如何,既然現在公社兩黨已經派出五名議員總辭,補選如無意外應該會進行了。筆者雖然不認同「五區總辭」,但對於補選(而非「公投」)的投票權還是在意的,不會選擇棄權或者投白票杯葛。假如公社兩黨最終決定交由「第二梯隊」參選,筆者也許會慎重考慮給予他們一個機會,在補選中投這些人一票,以示對「第二梯隊」的支持;相反假如公社兩黨執意派出辭職的議員參選,筆者便肯定不會投公社兩黨一票,轉而支持較有勝算的無黨派候選人,以示對公社兩黨發起「五區總辭」的無聲抗議。
回想2008年立法會選舉,公民黨與社民連勢成水火,被視為泛民的兩個極端。相信當時肯定沒有人能夠想像到,公社兩黨會有如此緊密合作的一日,也難以想像公民黨會願意走這條相當冒險的路,畢竟公民黨所代表的一群專業人士和中產階層,政治立場上普遍較為溫和,而不支持「五區總辭」的亦佔較多數。筆者認為,公民黨這一步實在走得很錯,只可惜現在已無法回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