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直擊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綜合意見論壇(上)

早前規劃署邀請筆者參與「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綜合意見論壇」,筆者明知道出席這類活動的人士,絕大多數都是與規劃建築有關的業界人士以及保育分子,但筆者最終仍決定出席。畢竟這個論壇表明是開放給公眾人士,作為一個沒有代表任何組織的普通市民,當然絕對有權利參與。於是,筆者今天整個日間都待在這個論壇中見識一下,而最大的收穫就是得知規劃署對整個規劃的最新動向了。

先向各位分享一下中環新海濱設計的最新動態,以及筆者心中的一些回應。首先是一號及二號用地,當局答允會考慮降低有關密度,更會探討將有關總樓面面積轉移到五號用地。筆者之前批評過一、二號用地的建築太高,以及五號用地不必興建「藝術高樓」,故此對當局這個考慮當然贊同。另一方面,當局亦考慮取消重置中環碼頭巴士總站,務求使二號用地一帶的設計更靈活。現時該處有9條全日巴士線以該處為總站,筆者預計要將它們分配到區內其他巴士總站有一定難度。不過,中環碼頭巴士總站的歷史性甚至重要性遠遠不及對岸的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前者即將被取消了,應該對天星小輪及其他渡輪影響不大,因此筆者也接受這個安排,前提是盡量安排大部份路線來回程繞經碼頭便可以了。

三號用地方面,當局屬意平台較大的設計,惟筆者認為既然平台體積較大,其高度亦應該相應降低,盡量減少對景觀的阻礙。四號用地則擬設較多獨立建築物,並會於該處重置舊天星碼頭。惟筆者早前提議在新灣仔天星碼頭仿建舊中環天星碼頭大樓,當局的報告書則回應「不符合在中環重建鐘樓的公眾期望」,筆者對此只感無奈。

至於六號用地,當局將會選用海事為主題,並加入露天餐廳的元素七號用地則打算綜合兩個概念的構思,既提供更多綠化,同時亦塑造形象鮮明的景點。八號用地當局考慮在海濱重置皇后碼頭的同時,亦會在原址加入紀念元素,例如鋪築地磚。以上這幾點筆者都沒有特別意見。可是,當局並未接納縮窄P2路,筆者惟有退而求其次,希望這條道路能夠被公園覆蓋,即是將道路建於地面的水平.,但將海濱長廊建在道路之上,並以斜坡一直延至海邊。

由於時間關係,今天筆者暫且作結,明天將會繼續分享一下筆者在這個論壇中的一些所見所聞,包括部份出席者的特別意見,以及筆者對這個論壇的一些感受。

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

暫停「港鐵站名趣談」系列

筆者以往也在這個網誌中寫過一些系列式的文章,例如「香港政制發展之意見」系列,不過要數到最得到讀者關注的,當然是發掘港鐵車站名稱由來的「港鐵站名趣談」系列了。筆者在此先感謝各位讀者一直以來的支持。不過,筆者認為現在是時候休息一下,暫時不想再為這個系列的題材費煞思量,因此現在宣佈暫停這個逢星期五連載的系列。

筆者以前曾經從網誌留言和電郵收到一些意見,均對這個網誌(尤其是「港鐵站名趣談」系列)大表讚賞。可是,筆者最近收到另一些意見,直指筆者的文章沒有寫得像以前那樣好。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筆者文筆的轉變,還是讀者最清楚,自己反而較難察覺。可能是筆者未能像昔日般有較多時間投入本網誌的寫作,少了時間準備每一篇文章,所以在內容質素上難免會有點兒下降。正因如此,筆者也希望能夠重新調整一下寫作的心態,盡量不要將自己逼得太緊。而暫停了定期連載的系列文章,正好就為筆者的題材選擇上增加了一些自由度,不需要每星期都必須想出一個題材去寫。始終筆者並非一個職業作家,很難說想寫便可以立即寫出一篇理想的文章。

轉一轉話題,來一個內容預告。筆者獲規劃署邀請,將於明天出席「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綜合意見論壇」,主要是準備就有關規劃設計作出最後定案。而筆者亦將會在這個網誌向讀者分享一下這個活動的所見所聞。敬請各位密切留意!

也順便跟進一下上個月公佈結果的Google地圖創作比賽,還記得筆者只是獲得安慰獎嗎?筆者雖然對那份安慰獎「數碼相架」完全沒有興趣,也沒有出席有關頌獎典禮,但是若果筆者堅決不去領獎,對Google方面似乎也太不「畀面」了,所以最後還是碰巧自己有點時間時順便一上Google的辦公室補領獎品。那個數碼相架比筆者想像中要大,連包裝紙盒剛好能夠放在一個正常大小的紙袋內,相信市值應該都有數百元。無論如何,那個數碼相架對筆者來說的唯一價值,就只是因為有Google的標誌而有一點收藏價值而已,因為筆者根本就完全沒有使用數碼相架的需要。

應考慮取消免稅煙制度

自從香港的煙草稅大增五成後,有傳媒發現不少市民專誠前往羅湖管制站的免稅店購買免稅煙。根據法例規定,離港不少於24小時的入境人士,可以免稅攜帶最多60支香煙入境。可是那些市民大多數均無視有關規定,就算是離境不足24小時,也鋌而走險地攜帶免稅煙入境,而海關人員卻執法不力,即使是明目張膽地拿著免稅煙入境的人士也不去抽查。筆者建議,為了更方便進行執法,當局應考慮取消免稅煙制度,即是將煙草產品當成其他違禁品一樣處理,除非在入境時主動向海關人員申報並即場完稅。當局亦應增聘人手,加強對入境人士的抽查,以求對違法攜帶免稅煙的入境人士起阻嚇作用。

筆者認為,現時當局為入境旅客提供免稅優惠,根本並沒有充份的理據。難道香港政府是為了鼓勵市民離境購煙以逃避繳交給港府的煙草稅?假如針對煙草的免稅優惠被取消,任何攜帶煙草入境的人士都必須完稅,政府便可以額外得到一筆煙草稅的收入。另一方面,這也大大方便了海關人員的執法工作。現時海關人員就算見到有人攜帶煙草入境,除非特意翻查他的出入境紀錄,否則根本無法確定他是否離境不少於24小時,判斷是否符合免稅優惠的規定。可是當免稅煙制度被取消後,當海關人員見到有人攜帶煙草入境,便肯定知道這是有待完稅的,毋須再特意翻查出入境紀錄。

筆者預計,以上的建議必然遭到這樣的反駁:存心逃稅的人士可以刻意將香煙小心收藏,藉此蒙混過關。可是,筆者亦想指出,理論上其他違禁品也一樣可以被不法分子刻意小心收藏後攜帶入境。因此,這只是關乎海關人員的抽查力度。假如當局能夠增聘人手,便可以加強抽查的工作,除了可以盡量減少未完稅香煙被帶入境的機會,也同時可以打擊其他不法分子攜帶其他違禁品入境。

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續評2009財政預算案

筆者在《2009財政預算案差強人意》中,表示本年度的預算案只是「勉強令人接受」,但外界的評價則普遍較筆者更不客氣了,對預算案「有彈無讚」。筆者相對來說雖然比較客氣,但並非代表筆者認為預算案當中完全沒有問題,譬如筆者於昨日的文章和今日較早時間的文章,便對當局的保就業措施大表不滿了。而接下來的時間,就是筆者對預算案的其他部份範疇繼續「平心而論」。

預算案說要開創更多職位,那些像樓宇維修改善工程等等職位當然是老生常談了,不過最令人側目的,必定是開設「教育年青學生如何正確安全使用互聯網」的職位之建議了,有人更將之戲稱為「上網輔導員」(以往多數是指色情網吧的那些性工作者)。現在年青一輩對資訊科技有充份認識,為甚麼還需要被教導呢?就算說是針對不良資訊,也不是只在互聯網上出現,而且這本來就是學校教師的職責。可見這種職位根本就沒有甚麼存在價值。若果將對象掉轉,改為聘請年青人為中年人士開辦電腦應用課程,至少效益會更大吧?

在經濟方面,預算案提到為了推動債券市場的發展,決定發行政府債券。可是有趣的是,當局還未決定發行債券所得的暫時收益之用途,只是表示不會用於政府日常開支。筆者認為,現時利率處於低水平,理論上不失為一個發債的時機,可是當局今次未經週詳計劃便預早表示要發債,頗有「為發債而發債」的意味。更重要的是,政府尚有大量的財政儲備,通常沒有需要再付出利息以換取更多的資金。假如政府不能為發債得來的資金用作一個合理的用途,倒不如放棄發債,無謂連利息也倒蝕了。

預算案亦提到要拓展會展旅遊,並提到會展中庭通道擴建計劃即將完成云云。可是,即使有關工程完成之後,香港的會展場地仍算是很貧乏,並會被週邊城市逐漸超越。當局實在應該將目光放遠一點,盡快使會展三期的工程盡快落實和上馬,大幅提升展覽面積,才可以為香港會展業的未來提供機遇。

預算案又建議發展第四條工業邨,提供地方發展高增值的工業。現時香港有三個工業邨,雖然香港工業發展難與數十年前相比,但這些工業邨的租用情況尚算滿意,因此筆者覺得要發展第四個工業邨也不是沒有可能。而筆者會建議選址北大嶼山的小蠔灣。該處最初打算像東涌一樣發展為住宅區,但因為北大嶼山的發展大縮水,所以一直沒有任何發展。近年當局提議該處發展物流園,可是最近有傳已被無聲無息地擱置,彷如「八萬五政策」一樣不提及便等如不存在。筆者認為,將小蠔灣發展為工業區,有助為北大嶼山提供可觀的就業機會,使東涌居民不一定要離開大嶼山尋找工作,因而可以成為擴建北大嶼山新市鎮的理由。

環保政策方面,預算案用了較多的篇幅闡述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構思。將電動車輛首次登記稅豁免延長固然是必須要做,但筆者認為最重要的還是充電設施的普及,否則即使將登記稅設為負數也是無補於事。然而,單是政府多層停車場內提供充電設施並不足夠,政府亦應該考慮在未來數年內,開始強制新建的私人停車場必須為至少一小部份的泊位提供該等設施,同時提供誘因使舊有的私人停車場這樣做。當配套漸趨完善之後,政府更可仿效早前推行的更換柴油車輛津貼計劃,資助車主將使用燃油的車輛換成電動車輛,才使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目的收到明顯成效。不過,筆者相信這應該是至少五六年後的事了,短期內難望有任何成績。

而在文化藝術方面,預算案特別有一段提及對粵劇界投放的資源,應該是反擊八和會館主席汪明荃指責政府對粵劇界支援不足的批評了。不過,筆者今日聽到有人在討論預算案時,誤以為是當局今年特別撥出3,300萬元給粵劇界,因此強烈批評政府欺善(小市民)怕惡(粵劇界)。這可以說是一場誤會,因為政府以往每年都會投放大約三千萬元支持粵劇發展,只是之前均不會在預算案特意提及而已。換句話說,粵劇撥款只是增加了大約三百萬,稱不上是明顯增加。

總括來說,如果單從創造就業這個範疇評價,今年這份財政預算案肯定不合格了,但整體而言,在與其他範疇拉上補下的情況下,筆者才有「勉強令人接受」的結論。若果政府不懂得在創造就業這個範疇上「補鑊」,提出一些真正有效幫助現已待業及面臨失業的人士之措施,無論經濟還是民怨定必一直惡化下去了。

大學畢業生只值4000元月薪?

昨天筆者對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初步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而在文末也批評到創造就業實在言過其實,受惠對象極為有限,而那個為應屆大學畢業生津貼實習職位的建議,更是令人嘩然。筆者意猶未盡,決定在對財政預算案的其他範疇發表意見之前,繼續作出更深入的批評。

這一個應屆大學畢業生實習職位津貼計劃,本身來得並不突然,因為當局早於一星期前便已開始「放風」了。不過,包括筆者在內的普羅大眾,當時的著眼點主要只是認為偏坦應屆大學畢業生,並對其他待業人士不公平。筆者也曾因此撰寫了一篇《單保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做法不公》力陳反對理據。相信當時大部份人都不會想像到,原來這個津貼計劃並非「優待」應屆大學畢業生,因為其月薪竟然只有四千元(企業與政府各出二千),低於就業市場上絕大部份的職位薪酬。筆者原先還以為,企業需要以不低於市價(以現時市況應該也有七八千)聘請,然後政府津貼其中二千,企業仍須付出不少於五六千。殊不知政府是否怕企業不願意響應,竟然只要求企業每月付出二千(比外籍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還要低),便可聘用大學生,很明顯就是偏坦企業,讓它們享用高學歷的超廉價勞工。

筆者實在質疑:大學畢業生真是只值4000元月薪嗎?若然這個計劃對象,是仍在大學修讀的學生作為internship,筆者覺得月薪四千元尚算可以接受。可是現在這個計劃的對象,乃完成學業的大學畢業生,他們開始需要謀取生計,不少更要償還學費貸款,每月四千元的人工簡直是低得不能接受。事實上,他們只要願意放下身段擔任清潔工或者快餐店員工等低薪工作,每月賺取的相信也肯定不止四千了。將大學生實習職位的月薪定在四千元,根本就是扭曲整個就業市場的薪酬水平:現在大學畢業生只值四千,那些副學士、預科、中五畢業生豈不是只值兩三千甚至更少?

只可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完全不覺得四千元有問題,更叫大家不要「斤斤計較」。曾俊華貴為高官,不知民間疾苦,認為四千元是一個大學畢業生的合理月薪,反而卻不覺得自己那30多萬的月薪是明顯過高,實在是「責人以嚴,待己以寬」的一個典型例子。以經濟好景時大學畢業生月薪平均一萬二千元計,四千元即是只有三分之一,那麼曾俊華是否也應該以身作則,大減自己及一眾高官人工至三分之一呢?又何必以「高官減薪對經濟幫助不大」這個理由而「斤斤計較」呢?

總而言之,這一份財政預算案,不但對現時大量待業人士的幫助極為有限,那一個原意想幫助應屆大學畢業生的計劃,更是「好心做壞事」,將大學生薪酬貶低至極不合理的水平,並造成骨牌效應,影響其他較低學歷的求職者之薪酬。因此,筆者實在希望政府能夠順應民意放棄有關計劃,並積極考慮接納筆者早前的建議,有條件地資助企業開設針對任何待業人士的新職位,而主要條件除了是期間不可裁員之外,更須保證新職位的薪酬不能低於市場上的平均水平。這樣不但可以讓更多待業人士(包括各級畢業生和被裁人士)受惠,也可避免有無良企業視此為聘請廉價勞工的時機。

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2009財政預算案差強人意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剛發表的2009至2010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在香港經濟走入衰退的形勢下,大眾對這份財政預算案特別關注。可是,筆者認為今次的預算案只算是不過不失,並未有一些令人拍案叫絕的驚喜建議。雖然預算案希望在「抗擊金融危機」和「保就業」中下苦功,可是筆者始終懷疑預算案建議的措施,是否真的能夠收到明顯效用。另一方面,「利民紓困」措施的規模也比筆者想像中略小,相信不少未能受惠的小市民亦會有一定的怨言。整體來說,這份財政預算案只算是「差強人意」(勉強令人滿意),還有不少可以改進的地方。無論如何,今天筆者先將預算案與早前筆者提出的建議粗略對比一下,明天再就其他未討論過的範疇發表己見。

先說說「利民紓困」措施。財政預算案建議寬免首兩季的差餉,與筆者的建議一樣,但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比筆者提出的2,500元為少。筆者對此表示接受,畢竟有能力交差餉的一群始終有一定經濟能力,「甜頭」只是象徵式也可以了。至於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預算案建議上限為6千元,比半個月前「放風」的5千元稍多,但較筆者提出的1萬元為低,可是筆者對此仍可接受。筆者覺得較可惜的地方,就是未有寬免利得稅,無疑使一眾中小企感到失望。另一方面,筆者建議寬免一個月公屋租金、提高子女免稅額及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也未被接納,也令筆者有點可惜。

稅項調整方面,當局果然願意調高煙草稅稅率,幅度為50%,即每1,000支香煙由804元增至1,206元,比筆者提議的25%更高,總算是一件令筆者有些微驚喜的建議。至於筆者早前建議增加汽油稅,當然也不存有甚麼期望,畢竟這必然引起要求減油稅的有車一族不滿了,因此現在汽油稅維持不變,筆者也感到理所當然。除此之外,筆者另一冷門提議:廢除飛機及跨境渡輪乘客的離境稅,當然更不會得到理會了。

筆者曾經建議過增加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的撥款,預算案原來也作出同樣建議,不過就只有6億,比去年多一倍,但較筆者期望的15億元少得多了。另一個筆者「貼中」的建議,就是延長公共圖書館開放時間。預算案建議,主要及分區圖書館的開放時間由每星期開放61小時增至71小時,可是仍與筆者建議的最少77小時(最理想為98小時)有一段距離。而且小型圖書館亦只是維持每星期開放50小時,亦與筆者建議的最少66小時(最理想為98小時)相差甚遠。不過,當局能夠有如此的打算,總算是一個好開始,只好期望日後當局可以考慮更進一步了。

最後不得不提,預算案雖然主力提倡創造就業,但有關撥款就只有16億元,比筆者估計最少幾十億元有明顯落差。當局並未接納筆者建議「利誘」未有裁員的私人企業開設新職位,實在是一個很大的敗筆,最接近的就只有那1.4億津貼企業為應屆大學生開創實習職位而已。這固然對其他待業人士毫無幫助,但那個實習計劃原來吸引力比公眾之前估計的還要細得多,因為其月薪竟然只有四千元(因為僱主只須出兩千),相信那班畢業生未到最後關頭,也不願意接受如此苛刻條件的職位空缺了。

今天先在此作結,明天筆者會繼續談談對財政預算案的其他意見。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淺談東區區議會為前北角邨地皮舉行設計概念比賽

北角邨已拆卸多年,而自從去年初當局為該地皮落實規劃大綱,初步建議發展酒店和私人住宅後,至今一直未有消息。而東區區議會最近聯同幾個專業機構,合辦一個名為「北角汀綜合發展城市設計概念比賽」的活動,邀請市民為前北角邨地皮發展用途提交意見及概念,以便供城規會審議規劃大綱時參考。筆者認為,這樣給予市民機會參與規劃設計的活動,算是相當難得,也希望活動可以收到集思廣益之效。

不過,筆者最初看到比賽名稱時,覺得有點奇怪,究竟甚麼是「北角汀」呢?最初在報章看到這個名稱時,筆者還以為是植字出錯,後來親自上東區區議會網站一看,也是寫「北角汀」,指的就是前北角邨地皮。筆者翻查中華民國教育部國語辭典,「汀」可以解作「水邊平地或河流中的小沙洲」。前北角邨地皮位處維多利亞港海邊,說是「水邊平地」也不算是錯誤,可是筆者一時之間真的較難接受「北角汀」這個新名詞,總是覺得怪怪的,為何不直接叫「北角碼頭海濱用地」這個清楚直接的名字呢?

另一方面,東區區議會本身亦有一些私心。譬如東區區議會主席丁毓珠便向傳媒表示,現在仍然爭取在前北角邨地皮興建粵劇表演場地,以取代新光戲院的地標作用。筆者對東區區議會一直沒有放棄這個要求感到高興。當八和會館的汪明荃高聲疾呼高山劇場和油麻地戲曲中心根本不足以應付粵劇界的需要,於北角設置粵劇院正好是一個相當合適的解決方法。筆者也思疑假如將粵劇場地融合於規劃概念比賽的參賽作品,會否較容易博取包括區議員在內的評審團的好感呢?無論如何,筆者也希望東區區議會能夠盡其所能爭取公眾對這個提議的支持。此外,筆者還記得,代表香港島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參選時曾經把「爭取於原北角邨興建傳統戲曲演出場地及其他康樂文化設施」放在政綱當中,現在卻不見她站出來聲援這個提議,不禁也令筆者感到有點失望。

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

建議擴展電子醫療券計劃惠及低收入人士

針對70歲或以上長者的電子醫療券計劃,已經推行了一個半月了,惟計劃成效顯然不彰。有人批評這是由於參與醫生太少有關,以及醫療券金額太少所致。筆者對此表示認同。首先,全香港僅有約60萬名合資格長者,佔整體人口不足一成,市場不算大,自然難以吸引醫生參與。而且,全年250港元的醫療券實在不足以應付多次看病,更有大約半數醫療券申領者於短短個半月已經用清了。針對以上的問題,筆者除了認同有組織建議大幅增加醫療券的面額之外,更有一個大膽的建議,就是擴展電子醫療券計劃的對象,以惠及低收入人士。

為甚麼筆者會有這個構思呢?事緣筆者在月初發表《政府財政盈餘宜加以善用 惟「派糖」應適可宜止》時,有讀者批評筆者所支持的「退稅、免差餉及公屋免租」的還富於民措施,及不上直接「每人派錢(或消費券)」般可以使低收入人士均能直接受惠。筆者雖然大致認同這個觀點,可是如果真是派錢而又人人有份的話,支出實在相當龐大,涉及的行政開支也明顯較稅務寬免為高。因此,若要幫助低收入人士,必須要考慮兩個因素:首先是對症下藥,專注幫助有需要人士,而不是人人有份;其次是確保開支用得其所,不會浪費大量開支於行政成本上。而將電子醫療券計劃擴展至低收入人士,既可做到並非人人有份,更重要就是現時電子醫療券的系統足以應付這項措施,並不需要大量額外花費,相對於派錢或派消費券節省大量成本。

筆者的具體建議,是將電子醫療券計劃的對象擴展至18至69歲、上個財政年度所繳交的薪俸稅少於六千元(假設薪俸稅寬免上限為五千元)的人士。他們均可以獲得總值一千元電子醫療券。換句話說,不用交稅的人可以得到一千元醫療券;交稅少於六千元的可得到最多五千元退稅加一千元醫療券;交稅多於六千元的則可得到五千元退稅。同一時間,現時受惠對象的所有70歲或以上的長者,每年獲發醫療券數目亦由250元同樣增至一千元。筆者粗略估計,這將會令電子醫療券計劃的對象由60萬人大幅增至大約200多萬人,而政府的整體直接開支最高亦只是約20多億元,遠比為全港700萬人派五千元現金(或消費券)的約350億為低。雖然相對於現金或消費券,這個措施無助刺激消費,但至少可以減少低收入人士因為害怕花錢而抗拒求醫的情況出現,也是政府對低收入人士醫療需要的一種承擔。另一方面,由於醫療券市場的擴大,將會有助吸引更多醫生參與有關計劃,令一眾原本已經受惠的長者能夠有更多的選擇。

既然政府已經投放了資源發展電子醫療券系統,越多市民使用將會有助攤分已花費的固定成本,並使整個計劃更具成本效益。故此,政府實在可以考慮向低收入人士派發電子醫療券,使他們能夠受惠於當局的紓困措施。

2009年2月22日星期日

對於政府出爾反爾動用公帑補貼新光戲院租金表遺憾

在今年1月初社會各界關注新光戲院的續約問題時,政府曾經表明立場,認為不能直接動用公帑支持,並已排除了花費公帑租用新光戲院的可能性。這一點筆者曾於《新光戲院不應直接動用公帑支持》一文中表示讚賞。可是,現在新光戲院解決了續約問題時,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卻透露,原來在那每月69.8萬港元租金當中,政府將會每月直接津貼10萬元。筆者對政府改變立場出爾反爾,感到有點遺憾。

正如筆者於上一篇文章所說,民政事務局轄下有一個「粵劇發展基金」。既然該基金是用作支持粵劇發展,為何不由這個基金全權負責進行補貼?現在當局決定每月直接津貼10萬元,另外再在粵劇基金津貼10萬元,合共20萬元。筆者不禁質疑,就算政府真是想對粵劇界表示一點心意,為何不能夠安排由粵劇發展基金每月津貼20萬呢?一年合共才240萬而已,相對於基金每年逾3,000萬元的資助額,只不過是一個小數目而已。現在政府卻直接動用到公帑,納稅人的金錢將直接落入新光戲院業主的手中,恐怕不是大部份納稅人所認同的。

無論如何,筆者認為最重要的,就是3年之後新光戲院租約期滿時,政府再不需要直接動用公帑或者透過粵劇發展基金,再一次讓業主從中得益。筆者除了希望土瓜灣高山劇場及油麻地戲曲中心這兩個中型粵劇表演場地能夠如期開放,亦希望政府積極考慮在北角興建一個規模媲美新光戲院的大型粵劇表演場地,使新光戲院的精神得以在政府擁有的物業中繼續留存,而不用再向私人物業的業主付出一分一毫。

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

香港也建少林寺?

幾乎所有華人都認識的河南嵩山少林寺,表示打算耗資約4.2億港元,在香港興建一座規模媲美嵩山少林寺的分寺,最快於2013年落成啟用。筆者看到這個消息,心中充滿著很多疑惑。嵩山少林寺於近代都是只此一家,並無開設任何分號。可是現在為何嵩山少林寺會選取香港這個地方興建分寺呢?畢竟香港與少林實在沒有甚麼淵源可言。況且真正對少林有興趣的人,必定會選擇參觀嵩山少林寺,又怎會對香港少林寺有興趣?

根據少林寺表示,香港少林寺除了仿照嵩山少林寺興建的寺院之外,還設有禪武學院、禪修中心、塔院及少林樂園等設施。當中筆者認為最值得斟酌的,就是那個「少林樂園」了。佛門本乃清靜地,為何要建立一個樂園來破壞寺院的氣氛呢?雖然寺方認為可以藉此宣揚少林文化,但筆者覺得層次上根本就與迪士尼樂園的分別不大,都只是會吸引那些喜愛玩樂的人士,而他們未必是真心想認識和了解少林文化。寺方想將少林寺包裝成一個樂園式的旅遊設施,真是恕筆者不敢茍同了。雖然寺方現時聲稱未來不會收入場費,可是嵩山少林寺現時已收取每位遊客100人民幣的入場費,香港少林寺真是能夠做到分文不收嗎?若果他們真是收取入場費,整個香港少林寺就更像一個主題公園了。

少林寺希望在香港宣揚少林文化,筆者原則上當然不會反對,只是相當質疑寺方是否真的有需要佔用香港五萬平方米的土地,興建另一座「嵩山少林寺」以及「少林樂園」呢?筆者認為,寺方只需要開辦一些禪修和習武等與少林文化有關的課程,相信足以收到一定的效果了,實在看不出有甚麼理由要設立一所分寺。

2009年2月20日星期五

港鐵站名趣談:以廟宇命名的車站

差不多一個月前,網上流傳有基督徒公開祈求將「黃大仙區」改名「慈黃區」,筆者亦特意撰文批評其荒謬和可笑。文中亦指出,當時地鐵的「黃大仙站」,就是因為黃大仙祠以及因其得名的黃大仙下邨,而放棄了原有的地名「竹園」。不過,除了這個車站之外,港鐵網絡中還有兩個以廟宇命名的車站,就是天后站和車公廟站了。那批提議將黃大仙區改名的基督徒,又可有興趣連這兩個站名也要求更改呢?無論如何,今次就讓筆者探討一下天后站和車公廟站的名稱。

顧名思義,天后站就是以天后廟來命名了,更準確來說就是以銅鑼灣天后廟來命名。可是,香港共有數十間天后廟,難道不怕產生混淆的嗎?原來銅鑼灣天后廟是香港島上歷史最悠久的天后廟,早於十八世紀初便已存在,因此具有一定的名氣,加上區內還有一條以這座天后廟來命名的「天后廟道」,所以當時地鐵公司才以這座天后廟來命名這個車站了。不過,該處本來的地名是甚麼呢?當時天后廟對出的海灣,就是銅鑼灣了,即是現在的維多利亞公園。事實上,天后站一帶昔日才是「銅鑼灣」這個地方的中心,而天后站的前身就是「銅鑼灣裁判司署」了,區內現存還有「銅鑼灣街市」、「銅鑼灣消防局」等設施,都不接近現時大家所認知的「銅鑼灣」(銅鑼灣站一帶),反而更接近天后站。而銅鑼灣站的週邊地帶,位於銅鑼灣這個海灣的西部,但昔日多數稱為「東角」,或者以對出的一個海島「燈籠洲」(現多稱奇力島,即紅隧入口所在地)而稱為「燈籠洲」。為甚麼地鐵公司選用了「銅鑼灣」來命名位於東角的車站?其實在早期規劃中,這個車站是稱為「跑馬地站」的,可是車站的位置與跑馬地的中心地帶太遠了,為免引起混亂,所以才放棄使用。適逢位於銅鑼灣東部的車站,正因銅鑼灣天后廟的名氣而定名為「天后站」,所以「銅鑼灣」這個比「東角」和「燈籠洲」更為著名的地名,就可以讓銅鑼灣西部的車站使用了。正因如此,在地鐵站名的威力之下,現在「銅鑼灣」這個地名便由天后站一帶,西移到銅鑼灣站一帶了。

至於車公廟站,當然就是以車公廟來命名了。雖然西貢蠔涌還有另一所車公廟,不過提起「車公廟」一詞,絕大部份人都會即時想到沙田車公廟,所以站名並不怕產生歧義。不過值得留意的是,最接近沙田車公廟的鐵路車站,竟然並不是車公廟站。原來由大圍站步行往車公廟,只須大約400米的路程;而由車公廟站步行往車公廟,卻要大約600米的路程。為甚麼車公廟站還要叫車公廟站呢?況且該處也不是沒有其他名稱選擇。該處本來的地名是沙田頭,車站對面則是秦石邨。「沙田頭站」正是車公廟站本來的名稱,但估計可能容易與同線下一個「沙田圍站」產生混亂,所以最後並沒有被選用。另一方面,秦石邨雖然最接近車站,但名氣始終不及沙田車公廟,因此相信九鐵公司便捨近取遠,選用「車公廟站」這個站名了。

黃大仙站、天后站和車公廟站,雖然同是以廟宇命名,但當中還是有一個明顯的分別,就是「車公廟站」並沒有如另外兩個車站般略去「廟」字稱為「車公站」。黃大仙站不稱為「黃大仙祠站」,還可以解釋為站名有可能取自黃大仙下邨這個屋邨,可是天后廟很明顯就是以天后廟命名,不稱為「天后廟站」的唯一解釋,就是地鐵公司會盡量對站名進行簡化了。另一些例子包括以道路命名的「佐敦站」和「太子站」不叫「佐敦道站」和「太子道站」。可是,九鐵公司則剛剛相反,並沒有仔細考慮站名的簡潔度,所以本來可以叫「車公站」的卻要叫「車公廟站」;本來可以叫「錦上站」的卻要叫「錦上路站」(「錦上路站」本身是一個很差劣的車站名稱,詳見筆者另一篇文章)。

使用著名廟宇命名車站,是否較使用原有地名更為理想,可以說是見仁見智。雖然這樣無可避免會使市民遺忘原有地名的範圍(銅鑼灣)甚至遺忘地名本身(竹園和沙田頭),不過這些站名至少能夠反映出香港民間信仰的多元化,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

無薪假或減薪均較裁員更為可取

隨著香港經濟逐漸下滑,失業率亦開始從谷底大幅回升,最近一季由4.1%升至4.6%,升了0.5個百分點,增幅相當驚人。失業率飆升的原因,除了是一些經營不善的企業因不堪一擊而倒閉之外,更重要是不少企業都選擇以裁員來節省成本。筆者想指出,裁員並非節省人事成本的唯一方法,減薪或者無薪假期均是一些可以考慮的選擇,亦比裁員對整個社會更為有利。

假設一個企業需要節省一成的員工開支,究竟可以怎樣做呢?很多企業即時想到最直截了當的方法,就是裁走一成員工了。可是這樣裁員的話,無可避免會使員工人心惶惶,就算今次留下來也擔心下次輪到自己飯碗不保了。對整個社會來說,裁員更是一個相當差劣的行為,畢竟失業人數增加不但會加重社會福利的負擔,失業率的上升更會拖慢經濟復甦的步伐。筆者更認為,肆意裁員的企業根本就是完全罔顧企業社會責任,也是完全沒有社會良心可言。

不過,有些人與筆者的立場相反,辯駁指裁員反而才是負責任的行為:如果企業不去裁員而勉強繼續運作,最終很大機會落得結業的下場,便會令更多人失業了。這些人很明顯就是將裁員與減省開支劃上等號,並且以為不裁員便等如不能節省開支。事實上,企業還有其他選擇的。要節省一成的員工開支,另一個方法就是全體員工減薪一成了。這總算保住了各個員工的飯碗,避免了製造失業大軍。筆者亦相信大部份員工會明白到共度時艱的需要,即使需要減一點人工也不會有很大的反感,保住自己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由此可見,減薪是比起裁員更理想的選擇。

可是,減薪又是否稱得上是最佳的選擇呢?工作時間與以往一樣,薪酬卻要下跌,員工難免會感到不快,繼而對士氣產生一定負面影響。筆者認為,最可取的方法就應該是推行無薪假期的制度了。同是節省一成的員工開支,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每月輪流放三日無薪假,即是每月大約減薪一成,但同時提供多三日假期。這些假期可以視為減薪的補償,員工會較容易接受和體諒。筆者更認為,一個理想的無薪假期制度,應該是提供長假,例如於未來一年員工輪流放一次共五個星期的無薪假。員工整年的薪酬同樣是少了一成,但卻獲得五個星期的大假。員工便可以更加容易善用這些時間,任職一些短期職位幫補生計,又或者報讀一些短期課程進修增值。

總括來說,筆者認為企業若果需要在員工開支上開刀,應視無薪假為首選、減薪次之,最後逼於無奈時方可裁員。當然,各種工作的性質不盡相同,而各個員工本身也會有不同的想法。故此對企業來說,較穩妥的做法就是拋出幾個節省人手開支的方案,讓員工作出選擇,並根據員工的共識尊重他們的決定。這樣的處理方式便可對員工的士氣影響最少。

要建東涌西站就必須先發展好東涌西部

東涌逸東邨於2001年入伙,當時房屋署曾向居民表示屋邨附近計劃設置東涌西站。可是轉眼間便八年,東涌西站的計劃可謂「十劃未有一撇」,引起逸東邨居民強烈不滿,並批評當局誤導。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當然亦相當官腔地回應,未有興建東涌西站的時間表。筆者對逸東邨居民有少許同情,可是對於東涌西站至今仍未興建一事,覺得合情合理。事實上,東涌西站的選址,現在還是一片海面,而整個東涌西部亦只有逸東邨為已發展區,所以亦不足以支持一個鐵路車站的運作。因此,筆者的立場就是希望當局考慮加快東涌新市鎮的發展步伐,好好發展東涌西部,以便製造足夠的需求為該處居民提供鐵路車站及其他社區設施。

北大嶼山新市鎮為香港機場核心工程的十大建設之一,初步計劃發展的範圍包括東涌和大蠔兩個地方,長遠更可沿著小蠔及陰澳等地的北大嶼山沿岸發展。然而,北大嶼山新市鎮的發展並不如意,自首批居民遷入至今已超過十年,可是只是東涌市中心這一部份得到更多發展,東涌西部則僅有逸東邨自成一角,大蠔就更加是「零發展」了。原本計劃容納32萬人的新市鎮,現時只有8萬人居住。另一方面,當局卻盲目遵從規劃指引,要湊夠一定人口才考慮興建社區設施,這導致整個東涌新市鎮的社區設施出現嚴重不足,例如沒有醫院、游泳池、體育館、圖書館等等。而東涌西站建不成的主要原因,就是東涌新市鎮的發展步伐比原先計劃緩慢了很多,當局便堂而皇之地以人口不足為理由,暫緩興建第二個車站的計劃了。

筆者認為,當局與其「貪新忘舊」地積極研究於粉嶺北、古洞等地發展新市鎮,倒不如先集中火力發展好尚有大量發展潛力的北大嶼山新市鎮。就算暫時不發展大蠔,東涌西部亦有充裕的位置進行發展,整個東涌可容納人口估計也應該至少達到20萬,即是有1.5倍增長空間。假如東涌新市鎮能夠獲得充份發展,政府便可以不用擔心社區設施會出現使用率不足的情況,而東涌西站亦沒有甚麼藉口不考慮興建。為了鼓勵港鐵公司設置東涌西站,筆者亦同意將東涌西站用作發展上蓋住宅物業。至於東涌西站以北的海濱,亦適合發展作私人住宅用途。

不過,筆者以上典型「發展派」的建議,要切實執行實在毫不容易,因為這涉及到在東涌灣進行小量填海工程,「保育派」必然會大加反對。由於東涌西站的位置是需要靠填海得來的,因此假若不能夠進行任何填海工程,東涌西站亦不能夠興建,而逸東邨在可見的將來亦需要自成一角了。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教資會反對教育學院升格為大學的理由荒謬

香港教育學院自1995年由數間師範學院合併而成之後,多年以來一直爭取升格為大學,更於2004年取得自我評審資格,理論上有條件正名為大學。可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最近完成的檢討報告當中,再一次讓教院的大學夢落空,直指教院不具備升格大學的條件。教資會所持的理由,就是教院只提供單一學科。筆者不禁質疑,專注單一學科的專上院校就一定不能成為大學嗎?這是甚麼道理來呢?香港之外的不少國家和地區均設有「教育大學」或「師範大學」,為何香港就不能夠容納一所?

事實上,基於教資會「大學不應只提供單一學科」的思維,香港目前所有大學都是綜合型大學,導致部份大學出現名不副實的情況。例如香港科技大學,科技研究只是該校的其中一環,其工商管理課程亦投放了很多資源,更在國際薄有名氣。當外國人查看大學商學課程的排名榜時,看到香港的科技大學榜上有名,相信都會疑惑為何一所研究科技的大學也可以提供優質的商學課程。另一個例子就是香港理工大學,自從升格為大學之後,所開辦的學科包羅萬有,理工類科目之地位比理工學院時期低落得多了。同樣的情況也出現於前身為城市理工學院的香港城市大學。

筆者相當懷疑,香港是否需要有這麼多座綜合型大學呢?為何容不下一些專注於特定範疇的大學呢?假如香港每所專上院校都有其獨特的分工和角色,相信這可以使用於教育的資源能夠更完善被運用了。不過,現有的大學又沒有必要(更沒有可能)撥亂反正,譬如總不能現在才要求科大放棄商學院,集中所有資源於科技研究吧?筆者所希望的,就只是希望教資會能夠靈活變通一下,教院雖然只是提供教育課程,但既然在學術評審之上已經可以媲美其他大學,便不應該因為它不是提供多學科的綜合型院校,而拒絕將之升格為大學。

北九法院不交八和會館活化就等如政府不支持粵劇?

香港發展局終於公佈首批6幢歷史建築活化計劃結果了,其中競爭最為激烈的北九龍裁判法院,由美國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成功奪得,發展其亞太區首間分校,提供藝術及設計學位課程。筆者認為這個結果相當合理,並對香港青年協會與八和會館落敗不感意外。然而,八和會館主席汪明荃卻激動地批評,當局不將北九龍裁判法院交給他們使用,是忽略對粵劇藝術的支持,筆者對此實在感到可笑。北九龍裁判法院並非全港唯一一座適合八和會館使用的建築物吧?為何他們不願靈活變動,改為向政府爭取興建一座全新建築讓他們使用呢?

根據已公開的資料,筆者也認為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的活化方案最為可取。單是以北九龍裁判法院的建築外觀來看,也像一間西式藝術學院遠多於中式粵劇場地。當然,薩凡納提交的方案之內涵,亦遠比八和優勝。該校承諾投入1.5億港元自負盈虧經營,包括古蹟維修費用,政府毋須進行任何補貼。他們亦在保育古蹟上較有經驗,可以對他們活化北九法院的能力有充足的信心。相反,八和會館毫無活化經驗,一下子給予他們這座龐大的歷史建築,他們未必應付得來。而且八和的財政能力亦難以給予人們信心,他們就連新光戲院的市值租金也負擔不起,又怎能持久地負擔那座歷史建築的管理和維修開支呢?筆者覺得,假如當局將北九法院批給八和會館,反而是害了他們了。

對於八和會館主席汪明荃藉著此事來批評政府,筆者只是覺得他們「輸打贏要」,毫不尊重整個活化計劃的評審機制。大家可曾見到同樣落選的香港青年協會站出來炮轟政府漠視青少年的發展?每個活化方案都有其意義,但因為可供活化的建築數量有限,自然只有最適合的方案才可以脫穎而出。假如政府只是因為要支持粵劇發展而將北九法院交給八和,對其他參予競投的機構不是很不公平嗎?

筆者希望八和會館明白到,當局是否將北九龍裁判法院交給他們活化,對政府是否支持粵劇發展並無任何關係。況且北九龍裁判法院根本並不是設立粵劇文化中心的最理想選址。八和會館與其在北九法院糾纏下去,不如細心考慮筆者在《與其買入新光戲院 何不在北角設立全新粵劇館?》的建議,促請政府「度身訂做」地於北角興建一座全新的專用建築,讓八和可以實踐他們粵劇文化中心的計劃,並打造成香港粵劇文化的地標。

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要廣深港高鐵在新界西設站 除非將錦田發展為第二個沙田

貴為「香港十大基建」之一的廣深港高速鐵路上馬在即,但背後卻有一些鮮為人知的反對聲音。位於元朗石崗的菜園村,將會是高鐵香港段的列車停放處及維修設施之所在地,當地村民需要被逼遷走。由於當局故意低調處理,村民一直被蒙在鼓裡,因此當知道自己的家園即將被清拆,便顯出了強烈的不滿。他們除了希望能夠縮減有關工程的規模,更希望能夠在該處設高鐵站方便他們及其他新界西居民。在這一件事中,筆者對村民的遭遇確實有點同情,畢竟當局為了使高鐵盡快上馬,不惜對村民作出隱瞞,村民的不滿程度實在可想而知。然而,筆者卻絕不贊同村民要求為他們設高鐵站的建議,並認為這是完全沒有需要的。

廣深港高速鐵路由香港的西九龍站出發,經過深圳的福田站和龍華站、東莞的虎門站,直接廣州的石壁站。除了深圳擁有兩個車站之外,包括香港在內的其餘城市均只設一個車站。既然深圳也可以有兩個站,為何筆者還認為香港不需要設兩個站呢?為甚麼不在錦田或石崗一帶設一個中途站,方便新界西居民?

筆者之所以認為在錦田或石崗一帶設站的理據相當薄弱,就是因為該處的交通需求實在頗低。這個地帶現時為鄉郊地區,並非新市鎮的範圍,無論是發展密度還是人口密度均低於新界各個新市鎮。即使是現時的西鐵錦上路站,也是全線最少人使用的車站。假如在該處設高鐵中途站,大部份的乘客來源只能夠依賴來自新界西或新界北的轉車客,客源實在相當有限。另一方面,以現時的交通配套,已經足以應付將來高鐵通車後的需要:往西九龍可以選擇在錦上路站乘西鐵,往廣州則可在落馬洲過境往福田高鐵站轉車。由此可見,該處根本就沒有設立高鐵站的需要。

可是,筆者亦非完全抹煞廣深港高鐵在新界西設站的可能性,主要條件就是將錦田一帶發展為第二個沙田,使該處成為新界西的市中心,設高鐵站才具一定的成本效益。假如錦田新市鎮能夠發展得像沙田新市鎮一樣,除了擁有一定數量的住宅樓宇之外,更設有大型商場、商業樓宇、酒店等等,將可以大大提升該處的交通需求,令到設立高鐵站的理據更具說服力。不過,政府現時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打算。更重要的是,假如在該處大興土木,相信也未必得到當地村民同意(他們的家園還是會被破壞),更可能會被環保人士強烈反對(興建新市鎮比只是設高鐵軌道更為破壞環境)。因此,這個方案的可行性實在不大。

事實上,廣深港高鐵的定位是城際鐵路,因此「一市一站」的模式是合理的。深圳所設的兩個站均可轉乘其他城際鐵路,而且福田站亦可吸納新界西與新界北的居民使用,所以可以通融,否則他們亦不應該設兩個站。不過,假設錦田真是發展為一個大型的新市鎮,具備設立高鐵站的條件,那麼是否應該為了設置錦田站而放棄西九龍站呢,以符合「一市一站」的條件呢?在這個虛構的情況之下,筆者認為不建西九龍站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廣州的石壁站也是遠離廣州市中心,一樣也沒有遭受質疑。假如錦田有條件設高鐵站,在西九龍設高鐵站的必要性將會大為降低,更可大幅縮減香港段的工程成本。之不過,以上的情況只是虛構,因此西九龍站還是勢在必行的了。

總括來說,以錦田和石崗一帶的現今發展,設置一個高鐵站是不切實際的。因此,菜園村居民的訴求恐怕也不能夠被完全滿足了。當局可以做的,就只有嘗試研究縮小列車停放處及維修設施之規模的可行性,以求對當地居民的影響減到最低。這樣的要求不算是過份吧?

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單保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做法不公

有消息指下星期公佈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計劃向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實習職位每月津貼2,000港元,暫定為期5個月,預計有數千個職位可以獲得資助。筆者雖然認同應屆大學畢業生有需要得到幫助,但當局將開創職位的津貼只限於應屆大學畢業生,對其他待業人士,尤其是現時處於無業狀態的上屆大學畢業生,實在相當不公平。

首先,同是大學學士學歷,為何只有應屆畢業的才可受惠?上屆畢業的學生,已經面對經濟開始下滑,並不是每名畢業生都成功找到工作。就算成功找到,好一些人做了幾個月便已經被裁掉了。這些人士比起應屆畢業生是否更應該得到幫助呢?為何應屆畢業生甫畢業,便可以得到政府幫助,反而一些待業了大半年的上屆畢業生,卻被政府拒之門外?

即使上屆大學畢業生也被納入有關計劃,筆者相信仍會有很多人認為是不公平,就是那些沒有大學學士學歷的待業人士,尤共是一樣未有工作經驗的應屆副學士、預科及高中畢業生。他們的求職本錢普遍較擁有大學學歷為低,在同樣缺乏工作經驗之下,更難覓得一職,是否都更應該得到政府幫助呢?當然,對於不少這類人士來說,繼續進修也是一條出路,可是政府資助的學額有限,經濟情況不理想的畢業生,亦難以負擔那些未被政府資助的課程,那些人也需要一份工作。政府實在不能對他的的境況視而不見。

除了受惠對象過少,政府提出的實習職位津貼計劃還有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未有限制最近進行過裁員的企業不能參加。筆者認為,這個漏洞使整個計劃對失業率惡化的問題毫無幫助,因為一些企業可能會裁掉那些較高薪的員工,再聘請過應屆大學畢業生充當廉價勞工,甚至僱用滿5個月後便可以「即用即棄」。納稅人的錢付出了,職位卻沒有增加,反而是白白肥了企業,簡直是令人難以接受。

針對以上弊病,筆者認為當局應該考慮一下大幅修改以上計劃。事實上,筆者早前在《善用公帑創造就業機會 抗衡失業率升勢》中建議過,以稅務寬免的方式利誘僱主開設新職位,為期一年。筆者當時建議,假如企業在未進行過裁員的情況下增聘人手,來年便可以得到等同每個職位年薪四分之一或3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的稅務寬免,不設上限,如果可獲寬免金額比今年需要繳交的稅款還要多,多出來的一部份可以用來寬免下一年的稅款。筆者當時的建議,就彷如為任何新增職位每月津貼2,500元。政府現在提出的實習職位津貼計劃,比筆者之前的建議保守得多了,受惠人數可能連十分之一也不如。現在筆者嘗試結合自己和政府的建議,作出以下的修訂:任何於2009年內未進行過裁員的企業,每開設一個實習職位(對象為任何工作經驗少於兩年的人士)並持續一年,即可得到3萬元現金津貼(平均每月津貼2,500元);每開設一個非實習職位(對象為任何工作經驗兩年以上的人士)並持續一年,即可得到1.8萬元現金津貼(平均每月津貼1,500元)。假如參加企業在計劃期間進行裁員,隨即喪失獲得津貼的資格。筆者自問這個方案遠較政府那個優勝,並能夠惠及明顯更多待業人士。

筆者本來已經在本月初已將有關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寄往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了,但現在為了反對政府那個充滿弊端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實習職位津貼計劃」,筆者只好再寫多一份意見書力陳反對理據。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不停呼籲市民發表意見,現在筆者總算是再一次響應,只不過曾俊華會否真心研究每名市民給他的意見,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其可能性了。

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

政府高低職位均有減薪空間

香港財政司長曾俊華在出席一個財政預算案論壇時,有人建議一眾政府高官齊齊帶動減薪,每年便可節省大約1,600萬港元,但曾俊華卻以幫補不大為理由暗示不會考慮。筆者認為,1,600萬雖然相對於數以百億計的政府開支只是一個細小的部份,可是省下來的1,600萬只要用得其所,將會惠及不少市民,例如開創更多職位。筆者甚至認為,連全體公務員都有減薪的空間,省下的錢便可以開設更多公務員職位,紓緩失業人士增多的壓力了。

先說政府高官,香港高官的薪酬水平與世界各國比較處於一個頗高的水平。論壇中建議高官減薪的人士,便直指美國總統年薪低於特首和各司局長了。原來美國總統年薪折合只有約312萬港元,確實比香港行政長官的446萬、司長的370萬至397萬甚至局長的358萬都要低。大家還不要忘記,美國政府收取很高的個人入息稅,香港政府則只收取低得多的薪俸稅,兩地薪酬的差距實際上更大。由此可見,香港高官的薪酬實在有減少的空間。

香港政府上上下下的薪酬均比私人市場及外地政府水平為高,有人謂之為「高薪養廉」,認為政府只要為公職人員提供一個較高的待遇水平,便不會貪污云云。筆者並非完全地同意這個看法。要維持政府的廉潔,薪高並不是唯一一個條件。香港現在已有一個運作完善的廉政公署,打擊貪污不遺餘力,「高薪養廉」的重要性便相應減低了。當然,筆者並非要求政府薪酬必須要與私人市場完全看齊,但至少不要與市場水平相差太遠吧?舉個例說,政府的「助理文書主任」月薪起薪點為10,190元,但市面上相近要求的文員卻只得6,000元。現在經濟不景,6,000元的文員也引來一些大學畢業生競逐,過萬元的政府文員的競爭激烈程度可想而知了。

筆者也明白,受制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條的規定,公務員的待遇不能夠差於1997年的水平,因此一眾公務員就算要減薪,幅度相當有限,但筆者認為,新開創的職位減低起薪點也為時未晚。再以「助理文書主任」為例,政府打算今年聘請400名,即使將起薪點減低兩成至8,152元,仍然與私人市場水平有所區別之餘,在相同的支出下便可增加25%空缺,即是額外開創多100個職位了。假如政府今年聘請的7,700個公務員職位都照辦煮碗將起薪點減低兩成,便可以有額外的資源再開創多近2,000個公務員職位了。另一方面,假如一眾高官能夠減薪省下1,600萬,那筆錢亦可容許政府開創額外百多個低薪職位了。

總而言之,即使將公務員薪酬略為下調,還是與私人市場的水平仍有一定的距離,但所節省的開支便可以容許政府聘請更多公務員,創造更多就業了。因此,這個方向理論上是可取的。只不過實際上,要一眾身為既得利益者的現職公務員同意減薪,又談何容易呢?於是,筆者認為政府只能在今年聘請的新職位中下手了。再以筆者提到的「助理文書主任」為例,一份毫無特殊要求的政府文職工作,月薪起薪點不要說由一萬減至八千,就算減至六千相信也不愁沒有人應徵呢!

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

與其買入新光戲院 何不在北角設立全新粵劇館?

新光戲院的續租問題最近終於獲得解決,再一次續租三年,但業主已表明此後不會再續租,新光戲院難逃結業的命運。假如政府積極處理有關問題,屆時土瓜灣高山劇場及油麻地戲曲中心的改建工程應該可以趕及完成。不過,北角這個傳統粵劇大本營便會從此湮沒。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以公帑買下新光戲院的業權,筆者對此不以為然。筆者認為,更佳的處理方法就是政府應該索性在北角自資興建一個規模媲美新光戲院的全新粵劇表演場地。這會比起政府直接購入新光戲院的業權優勝。

新光戲院不同於油麻地戲院,並非一座獨立建築物,而是位於一座住宅大廈(僑輝大廈)的下層,乃私人物業的一部份。假如政府真是購入新光戲院的業權,屆時下層是政府物業,上層卻是私人住宅,豈不怪哉?政府更不可能將整座僑輝大廈也買下來,以將整座建築變為政府物業,這當然是完全不合乎成本效益。

說起成本效益,即使單是買下新光戲院這一部份的業權,所耗費的公帑也相當不菲。新光戲院上一次業權轉手時為2003年3月,成交價為1.65億港元。當時正是地產市道的最低谷,即使現時經濟不景,市值也難以返回當年的水平。筆者粗略以20%溢價計算,現時新光戲院業權市值大約就是2億,這個價錢還是假設業主沒有「獅子開大口」。假如按照筆者屬意的方案,興建另一座全新建築,所花費的粗略估計也大約只是3至4億而已。與其用2億以上去買一座殘舊的劇院,何不再花多一些錢興建一座新的呢?

興建新的粵劇館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就是可以汲取新光戲院的經驗,改善一些以往新光戲院不完善的地方,使場地更切合香港粵劇界所需。粵劇界不是希望設置一座粵劇文化中心,用作培訓和推廣粵劇文化的嗎?八和會館便就此申請了北九龍裁判法院活化計劃。假如他們最終落選(筆者認為機會頗大),那個粵劇文化中心計劃的元素便可以順勢融合於北角粵劇館的計劃之內了。北角粵劇館除了設有一個媲美新光戲院的粵劇表演場地,還可以設立多個排練室及活動室作排練之用,更可設立一所粵劇文物博物館向公眾展示粵劇文化。這些種種的新設施,都是購入新光戲院不能做到的。恕筆者黑心,筆者甚至希望八和會館在活化計劃中落選,誘使輿論支持政府在北角撥地,落實八和會館的粵劇文化中心計劃。政府可以出資興建,落成後則交由八和會館管理。

至於這個全新粵劇表演場地的選址,筆者首選在前北角邨地皮中撥出一角進行有關發展,主要原因就是該處最接近新光戲院。當局於去年初提出規劃建議,定出酒店、住宅及商業用途。筆者建議將住宅部份刪除,改為「政府、機構或社區」的用地,以便興建粵劇中心。由於粵劇中心樓高大約只有四五層,比廿層的住宅樓宇矮得多,相信這會受到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支持。筆者的次選方案則是使用油街地皮的一部份。該處勉強還算是北角的範圍,選址該處尚可接受。

筆者重申,政府改建土瓜灣高山劇場及油麻地戲曲中心的計劃,均未能完全符合香港粵劇界的期望。一來這些場地選址九龍而非香港島,遠離北角這個傳統粵劇大本營,加上這兩個地點的交通遠較北角不便,更重要的是這些場地的規模始終比不上新光戲院。只有在北角設立全新粵劇館,才能夠完全取代新光戲院的功能,甚至有望成為香港粵劇界的基地。

2009年2月13日星期五

港鐵站名趣談:太古站並非以太古城命名?

正如筆者之前提及過,一些港鐵站的名稱是以私人屋苑來命名的,例如將於幾個月後通車的「康城站」,就是以私人屋苑日出康城為名。而在港島線上,一個明顯的例子當然就是杏花邨的「杏花邨站」了。同於港島線之上有一個「太古站」,但有人卻認為這並不是以其旁邊的太古城來命名,否則便應該像「杏花邨站」命名為「太古城站」了。他的質疑看似有點道理,但事實真相又如何呢?難道太古站真是並非以太古城命名?

要了解太古站的名稱由來,便必須要了解該區的歷史。「太古城」的名稱並不像「杏花邨」這樣無中生有,其「太古」一名便是來自太古公司了。太古公司早於1883年便於太古城現址一帶發展一個大型的工業區,除了著名的太古船塢之外,還包括太古糖廠及香港汽水廠。當時該處並無特別的地名,仍被視為鰂魚涌的主要部份。不過,工業區南部的一個小山丘,後來就以太古公司一名外籍高級職員的名字得名「康山」,所以該區也可以稱為「康山」。太古船塢一帶的工業區,一直要到大約1975年才關閉,重建為私人屋苑太古城,並於1980年代初起分階段落成。

香港的地鐵系統早於1967年便開始規劃了,當時尚未有太古城,那麼太古站的名稱又怎樣了?1967年時太古船塢仍在運作,當然便沒有需要設置地鐵站了,直到1970年的進一步方案,仍是沒有太古站。到了1980年,當局再度研究港島線定線時,為配合興建中的太古城及康山花園的住宅群,才決定於該處設立多一個站,初步命名為「康山站」,後來才最終定名為「太古站」。由於太古站在定名之時,太古船塢早已拆卸多時,加上當時並不會有人將該處的地名稱為「太古」(只會稱為「康山」),故此有足夠理由證明「太古站」是因為太古城這項私人住宅而得名。

既然「太古站」得名自太古城,那麼為何又不叫「太古城站」?筆者認為這是與名稱的簡潔度有關。於太古站啟用當日,由「荔灣站」改名而來的「美孚站」,「美孚」就是取自美孚新村了。若果稱為「美孚新村站」,就顯然太累贅了。「太古站」的道理應該就與「美孚站」一樣了。可是「杏花邨站」為何又不縮短呢?筆者相信若然將之稱為「杏花站」,就好像有點怪異了,所以當時的地鐵公司才不敢縮短。正因如此,「杏花邨站」就成為了整個港鐵網絡中,唯一以住宅項目命名同時又保留「邨」字的車站了。

廣告時間:「港鐵站名趣談」系列承蒙各位讀者支持,各篇文章的閱讀人次相當不錯。回想開設這個系列的原意,是為了解答讀者提出的一連串有關港鐵站名的疑問。故此,筆者一直都歡迎各位讀者提供題材,例如覺得某些車站名稱有問題,想聽聽筆者有甚麼意見的,都歡迎電郵到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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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2日星期四

對在囚人士投票權諮詢之意見

因應法庭早前裁決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香港政府發表了《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諮詢文件》,就在囚人士如何行使投票權進行公眾諮詢。正如筆者在之前的文章提到,當局沒有合理的理由一刀切禁止所有囚犯或羈留人士投票。筆者亦藉這篇文章就當局展開的諮詢提出自己一些意見。

對於給予哪些在囚人士投票權,當局提出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恢復所有在囚人士的投票權;第二個是取消長期服刑(例如十年或以上)在囚人士的投票資格;第三個則是與第二個相似,但准許在囚人士在刑期最後幾年(例如最後五年)恢復投票權。雖然筆者知道社會上有意見認為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士之投票權應被褫奪,不過還是認為實際第一個方案最為簡單和最少爭議。第二個和第三方案的主要爭議,相信是如何定下長期服刑的準則。例如為甚麼判監十年就不能投票,但判監九年零十一個月仍可以投票呢?況且服刑十年或以上的囚犯只佔全體囚犯14%(約七百多人),有沒有必要為這批少數人士另定準則?由此可見,恢復所有在囚人士的投票權最容易執行。至於犯下選舉舞弊及賄賂等罪行的人士,筆者認為其投票權只需依照現行法例中被定罪3年內不得投票的規定去處理便可以了。

除了應否限制部份在囚人士的投票權之外,是次諮詢還包括在囚人士行使投票權的一些實務安排。在囚人士的選民登記地址應該是入獄前居住地址,還是監獄的地址較適合?當局認為前者較為可取,並指出如果實行後者,「可能導致在囚人士在某些地方選區的登記選民中的比例過度地高」。筆者則對當局的既定立場有些保留,畢竟民選議員代表著所屬選區,故此囚犯既然不再居住於那個選區內,投票選擇那個選區的議員的意義並不是很大。這個問題對於立法會選舉並不明顯,因為立法會關注的大多是全港性議題,可是對於區議會選舉來說問題便較大了。另一方面,假如在囚人士的選民登記地址劃一為監獄地址,投票日的安排亦會較為方便,所有選票集中在同一個投票箱便可以了。相反,假如採用當局屬意的方案,立法會投票日時還好一些,五個票箱便夠用;但區議會投票日便麻煩了,選票分別屬於的選區沒有過百個也有數十個,處理時肯定會很混亂了。至於當局認為「可能導致在囚人士在某些地方選區的登記選民中的比例過度地高」,筆者認為這根本並不是一個問題。以赤柱監獄為例,收容額為1,714名,而監獄所處的「赤柱及石澳」選區,人口約為24,216名,比例連十分之一也沒有,不明白當局為何仍會認為「比例過度地高」。總而言之,在囚人士的選民登記地址若以監獄的地址為準,投票安排上將會較為方便。

至於拉票活動,筆者認同當局的論點,郵遞選舉廣告及透過傳媒宣傳便已經足夠了,沒有需要容許候選人入內拉票。現在就連大部份私人屋苑也不會批准候選人進入「洗樓」,看不出候選人為何需要到人數少得多的監獄拉票。至於投票方法,筆者亦認同當局建議安排流動投票站前往監獄之內,或者直接在監獄內設立投票站,這些都是最簡單方便的方法。

最後,筆者想約略談談一個於在囚人士投票權議題中被忽略了的一點,就是功能組別選民的資格了。假如以現時的「小圈子功能組別」來看,在囚人士喪失了其功能組別當然合理,也不用作出任何修改。不過,假如功能組別能夠依照筆者「功能組別普選化」建議改革,並採納非在職人士也有所屬界別的「全民功能組別」方案,在囚人士便有機會在功能組別投票了,他們所屬的界別應該與無業者一致,即「家務料理及待業」界。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跟進2009年度南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結果

筆者早前在《點評2009年度南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部份建議》中,對有關計劃中的部份建議發表過一些意見。筆者還以為不會有很多讀者關注,但想不到該文章所引起的討論還是頗為熱烈。南區區議會已於今個星期一完成了有關討論,筆者亦於今日得知有關結果。在那大約廿項改動建議,只有六項建議獲得完整或部份通過,其餘不是被否決便是容後再商討。雖然有這樣多的建議無法通過,但總算在筆者意料之內。就議筆者現在作一個跟進。

以下四項建議獲得完整通過:

  • 城巴48線(黃竹坑至華富):延長至深灣,並改為循環線
  • 城巴71線(黃竹坑至中環碼頭):縮短至上環,並改為循環線
  • 新巴91線(鴨脷洲邨至中環碼頭):晚上班次不再延長至海怡半島
  • 新巴971線(石排灣至海麗邨):非繁忙時間班次減至30分鐘一班

以下兩項建議獲得部份通過:

  • 新巴91A線(華富至鴨脷洲邨):通過取消平日班次,但要求保留上課日早上的特別班次
  • 城巴973線(赤柱至尖沙咀東):通過往赤柱方向不經麼地道及中港城以南一段廣東道,總站改為赤柱市集,不經赤柱監獄,但否決縮短服務時間至晚上9:05

城巴48線延長至深灣的通過應該毫無懸念,畢竟深灣一帶缺乏區內巴士服務。雖然這被認為有機會影響專線小巴59A的利益,不過最終還是在區議會內通過。不過,另一被認為對專線小巴有威脅的76X線(石排灣至銅鑼灣)開辦建議,就被區議會否決了,理由據說是要先處理好同類路線70P線(石排灣至中環交易廣場)的班次不足的問題。筆者姑且相信這個理由——假如區議會真是有力爭取將76X的資源全部撥給70P,筆者倒也認為這並不是壞事,可是最可能出現的情況,都是70P加班不遂同時76X又未能開辦,石排灣居民頓時成為了輸家。

城巴71線縮短至上環也在筆者早前的文章談論過,並曾經定出兩個訴求:班次不得比現在差,以及減收全程車費。雖然前者願望落空(筆者也明白這個要求是有點難做),但前者則有幸超額完成,因為城巴承諾維持5架巴士行走,不按原本計劃削減一架,這意味著班次可以有增加的空間。其實假如能夠讓筆者去選擇,就寧願保持現有班次但減價,總好過增加班次但車費不變。不過現在區議會總算成功爭取增加班次,筆者也認為可以收貨了。

新巴91線晚上班次不再延長至海怡半島,筆者認為對乘客的影響極為有限,一來還有城巴90B線服務海怡半島,二來就算在鴨脷洲邨下車步行往海怡半島尚算方便快捷。至於新巴971線決定減班,筆者對此感到失望,如此疏落的班次等同趕客,有多少乘客願意等半小時一班的巴士?這等同將971逐漸「陰乾」。筆者認為縮短路線到華富、數碼港甚至沙灣(大口環),都比縮減班次為佳。不過,幸好新巴43X和46X線的同類縮班建議沒有被通過,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不過長遠來說必須靠合併兩線去解決客量問題。

新巴91A線之上課日早上的特別班次獲得保留,總算是與筆者早前建議的一致。而城巴973線改道的安排,有助縮短其行車時間,對乘客利多於弊,自然也順利獲得區議會通過。

雖然南區區議會已完成討論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不過對於跨區路線,仍需要等待其他區議會通過才能夠落實。筆者預計新巴971線的減班建議有機會不被中西區區議會通過了,畢竟這條線於堅尼地城也起了一定的客量支持。971能否逃過減班命運,就要看中西區區議會的決定了。

「商界展關懷」獲選準則有需要檢討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為了表揚一些克盡企業社會責任的工商機構,設立了一個「商界展關懷」計劃。然而,最近準備進行裁員的電訊盈科,卻得到了這項嘉許,引起了社會上不少討論,更被認為是一種諷刺。筆者亦有同感。在現時失業率不斷上升的形勢之下,裁員之舉如同對失業率落井下石,變相增加社會福利負擔。在公眾心目中,真正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機構,應該是盡量保住屬下僱員的職位,與他們一起共度時艱。由此可見,「商界展關懷」獲選準則與公眾的期望有一定的落差,筆者認為實在有需要進行檢討。

「商界展關懷」於2002年創立。當時香港經濟低迷,不少企業為求自保,往往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並減少對社會福利和公益機構的支持。社聯藉著「商界展關懷」的計劃,公開嘉許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機構,對那些機構的形象提升有一定的幫助,故此能夠吸引不少企業參與。在這個計劃中,總共有六個條件,包括鼓勵義務工作、關心員工家庭、聘用弱勢社群、推動環境保護、傳授知識技術和樂於捐助社群,企業只要滿足其中兩個,便可以獲得「商界展關懷」的嘉許。

「商界展關懷」已踏入第七個年頭,以上準則則未有與時並進,是否應該是時候進行檢討一下呢?計劃成立之初,設立一個較低的門檻鼓勵企業參與也是無可厚非,但現時這項殊榮總算搞得有聲有色,正是提升門檻的時機了。尤其是現在即使有企業在四項條件做得很差,只要其餘兩項做得好,仍然可以得到嘉許。這就是整個準則之中最大的漏洞。筆者建議加入額外的條款,企業需要在六項條件均需滿足一些基本的要求,便可以堵塞有關漏洞。筆者亦建議,企業需要在其中三個條件有卓越表現才可獲獎,鼓勵企業更多元化地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至於要杜絕肆意裁員的機構也可獲獎,筆者建議修訂「關心員工家庭」這一項條件,現時只是要求:「為員工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明白不同性別員工的需要,並關心員工的家庭生活」,建議加入「盡量避免裁員」的基本要求,以求企業將裁員放在最後一步,避免因為失業人數增加而加重社會福利的負擔。假如企業不但不裁員,反而開創更多職位,便可以視為「卓越表現」了。

電訊盈科今年獲得「商界展關懷」嘉許,雖然引起輿論非議,但是它始終滿足了現時準則的條件,因此問題只是在於準則本身的不足。假如社聯能夠考慮筆者以上的建議,下年獲得嘉許的企業將會更為實至名歸。假如電訊盈科不去改進,在新準則之下也難以得到這項嘉許了。

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中文大學若改為中英雙語授課 理應先修改有關條例

筆者在早前一篇倡議廢除強制母語教學的文章,提及到英語教學已成為香港各大專院校的主流,就連當初成立目的為推廣中文教育的香港中文大學也不例外。而中文大學近年亦正式將授課語言,由「主要為中文」改為「中英雙語並用」。雖然有人為此提出司法覆核,可是最終卻落得敗訴收場。筆者對這個結果感到有點失望,因為筆者也認同有關改動確實違背了《中文大學條例》中「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的原則。筆者並非反對中大改為中英雙語授課,只是覺得前提必須要首先修訂有關條例的內容,甚至應該考慮更正校名,才能夠「名正言順」地放棄以中文為主要教學語言。

傳統上英國普遍在其多數的殖民地只設一所大學,但為何當年香港殖民地政府卻要打破這個慣例,不選擇擴充以英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香港大學,卻特意成立另一所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大學呢?主要原因就是當局意識到中文在香港的重要性,有需要推廣中文教育,所以才有這個突破性的決定。接近半個世紀後的今日,中文在香港乃至於國際的地位已經增加了不少,可是中大校方對中文的重視似乎反而大不如前,相信這絕對不是當初倡議創校的人士所樂意見到的。

當然,筆者並不否定英文的重要性,因此對中大同時需要顧及英文亦當然完全可以接受。筆者所質疑的,只是中英雙語的使用比例。既然《中文大學條例》中規定「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依照正常的理解就是大部份科目都應該提供中文的授課語言選擇。可是根據資料顯示,中大現時大部分學系皆只提供英語為主的核心科目,只有其餘選修科目才會有中文或英文的選擇,而醫學院、法律學院、藥劑學院、理學院、工程學院及英文系、語言學系等課程,更只以英語為主要教學語言。這種重英輕中的程度,不要說是與《中文大學條例》中「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的原則相差奇遠,就連中大校方聲稱的「中英雙語並重」的方針亦有明顯的分別。筆者甚至認為中大的現況近乎是「主要授課語言為英文」了。

筆者對於以上的問題,構思了兩個不同的解決方案。其中一個方向就是要求中大校方重拾創校之初「推廣中文教育」的理念,提高以中文授課的課程之比例,至少與英文授課的課程相若,最理想就當然是比英文更多,以求滿足「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的要求。全香港十間大專院校之中,就只有中大有能力肩負中文專上教育的使命,畢竟其他院校均未有被規定必須以中文作為主要授課語言。相反,假如中大校方堅決認為,現時「主要授課語言為英文」的狀況乃出於現實需要,不可能「走回頭路」的話,筆者當然亦尊重其決定,以及其所謂的「自主」與「學術自由」。不過,筆者認為中大校方應該同時修訂《中文大學條例》,將「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一句,訂正為「授課語言以英文為主、中文為副」,以切實反映現狀,甚至索性將授課語言的規定廢除,令到校方在選擇教學語言時不再受到任何制肘。中大校方甚至應該考慮改動「香港中文大學」的名稱,因為「香港中文大學」這個名字的本意,就是反映它以中文教學為主。既然校名現在已經名不副實,中大校方無謂再「掛羊頭賣狗肉」了。

只可惜,香港高等法院已經就中文大學授課語言司法覆核一案裁定校方勝訴,而提出司法覆核的一方會否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仍是未知之數。筆者以上的訴求,亦應該難以實現了。

拖欠大學貸款情況應被正視

筆者初進大學之時,沒有資格申請需要資產審查的免息貸款計劃,也無意申請較高利息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因此也一直未有欠下政府一分一毫。可是,原來對這些貸款遲遲不還的大專生大有人在,有近1.1萬人總共拖欠學生資助辦事處達1.44億港元,情況算是頗為驚人。可是,立法會卻無視這個情況,反而通過要求取消「風險利率」。筆者雖然明白立法會希望減輕學生還款負擔的好意,可是這變相使納稅人需要額外作出補貼。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是致力降低拖欠還款比例,成功後始為檢討「風險利率」之時機。

「風險利率」全稱「風險調整系數利率」,其原意就是抵銷政府為學生提供無抵押貸款的風險,換句話說即是補貼政府因為借款人士遲交還款而引致的損失。根據學生資助辦事處資料顯示,以現時1.5%的利率計算,當局仍然累積2.54億元的虧損。假如完全取消風險利率,而拖欠還款比例維持在現時的水平,納稅人每年需要補貼多0.77億。筆者認為,有關風險根本就沒有需要去讓全體納稅人承擔,畢竟此等風險由借款人分擔實在是天經地義的事,更不可能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來縱容那些故意有錢不還的行為。故此,筆者的意見是,假如他日拖欠還款比例降低,風險利率或可考慮作出相應的調低,但現在肯定不是這樣的時機。

筆者除了建議暫時維持現時的風險利率之外,亦支持學資處提出成立信貸資料庫紀錄長期拖欠貸款的學生資料之建議。筆者認為此舉對那些刻意拖欠貸款的人士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亦為發出借貸和信用卡的銀行提供保障。筆者也建議,假如有個別個案的欠款情況異常嚴重,學資處更應考慮循法律途徑追討欠款。

至於是否應該減輕學生還款負擔,以現時香港的經濟環境而言,筆者也不反對為此推行臨時措施,大前提是應該盡量不要增加納稅人的負擔。筆者建議當局可以讓借款人自行選擇暫緩還款兩年,條件是於延遲還款期之內所累積的利息仍需要被計算。這個安排總算是平衡了借款人和納稅人兩者的利益。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的士牌照制度改革建議

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經批評過香港的士收費制度的問題:要打擊「八折黨」,除了議員倡議的「議價非法化」之外,另一個更切合自由市場的改革方法就是「議價合法化」(或者可以稱為「減價合法化」),即是將現時的咪表收費只充當「法定最高收費」,司機可以因應市場需求自行定價,只要不超過「最高收費」便可。不過,收費制度只是整個香港的士行業的其中一個環節,而另一個重要環節,就是的士牌照制度了。因為香港政府在設計的士牌照制度的失敗,導致很多的士司機都要捱貴車租,影響他們的生計。筆者認為,只有將的士牌照制度改革,才可以徹底解決的士司機遭遇的困難。

現時香港的士牌照的數量,是由政府自行決定的,牌照以每輛的士為單位。有些的士司機自己擁有牌照,可是有更多的士司機卻是沒有自己的牌照,因而需要向持有牌照的人士租用。當中有些人士更擁有多個的士牌照,藉此賺取多名司機的車租。

以上的制度有兩大問題。首先政府憑甚麼去決定的士牌照的數量?政府多年來沒有發出新的牌照,是否代表香港市民對的士的需求一直沒有改變過?為何政府不能以市場的力量去決定路面上之的士數量呢?另一方面,政府容許一人可以擁有多於一個的士牌照,亦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做法。由於政府限定牌照數量,同時又不限制一人只能擁有一個牌照,使牌照淪為有錢人炒賣的投資工具,令到牌照價格一直居高不下。結果大部份的士牌照均落入不去駕駛的士的少數有錢人士手上,成為他們的生財工具,而一班需要靠的士牌照謀取生計的的士司機,則需要付出高昂的車租。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對於香港的士牌照制度的改革有一個大膽的建議:政府應該改為以司機作為的士牌照的單位,實行「駕者有其牌」的制度,而牌照數量亦不設任何上限。司機只需要通過的士考試,即可申請的士牌照自用,模式就好像駕駛執照一樣。在這樣的安排之下,的士租賃之意義只是在於提供一輛外觀上合乎法例規定的車輛,再沒有的士牌價這個因素。換句話說,任何車行都可以出租的士給司機,車租自然便可以大幅下調。司機雖然需要自行定期向政府繳交續領的士牌照的費用,但所節省的的士車租應該遠遠不止此數了。至於取消了牌照上限會否導致路面的士過多,筆者亦認為不用擔心,因為假如路面的士過多,司機的平均收入便會下跌,在一番市場競爭之下,自然會淘汰了多餘之的士司機。筆者相信,假如牌照制度改革能夠配合「減價合法化」之車資改革,使整個香港的士行業更貼近自由市場的機制,無論是的士司機還是乘客均可得到更大的得益。

不過,相比起的士收費制度改革,要落實的士牌照制度改革會遭遇更大的阻力,就是現時擁有的士牌照的既得利益者必然會強烈反對了。畢竟要成功推行這項改革,前提是現有的士牌照需要全部作廢,而政府頂多也只會付出當年批出牌照的價錢進行回購。由於回購價肯定比現時炒高了的市價低得多了,那些炒賣牌照的人士勢必血本無歸,因此一定會反抗到底。筆者也想不到甚麼辦法可以妥善解決這個難題了。

2009年2月8日星期日

今次輪到有中國大陸網站剽竊本站文章

上次有香港的網誌原封不動地剽竊了本站的文章,經過筆者與侵權者聯絡之後,問題得以迅速解決,可是筆者並非每次都是這樣好彩的。今次就輪到有一個中國大陸的網站剽竊本站文章,可是那個網站一來沒有列出任何聯絡方法,更重要是筆者相信該站大部份內容都是剽竊回來的,所以筆者今次都是「打定輸數」,對於該站的剽竊本站文章的行為束手無策了。

今次被剽竊的文章是《膚淺的新派賀年歌歌詞》。只要在Google中搜尋該文之標題,便可以看到是哪個網站剽竊了。筆者於該文中尤其批評「雷曼會自然被打殘」那句歌詞,再在Google中搜尋那句歌詞,「盜版」文章的排名竟然比「正版」文章還要高,真是令筆者感到無奈。

涉嫌侵犯本站版權的那個網站,似乎是一個集合各式各樣的網上文章、圖片和短片的大雜燴,而這些轉載內容的共通點,均是完全沒有列出原本來源的網址及作者名稱,頁底更大言不慚地標明「Copyright©2008 All Rights Reserved」。不過,看到那個網站的設計尚算簡單,大有機會只是「山寨」級網站,人流應該不會多,對筆者亦應該沒有很大的實質影響。然而,這始終是原則的問題:無論一個網站有多少人瀏覽,剽竊其他地方的文章都是不當的行為,筆者理論上必然會保留追究的權利。只可惜,筆者的滿腔不滿恐怕也只是「對牛彈琴」,就算能夠成功聯絡到侵權的一方交涉,恐怕對方的反應只會是「睬你都傻」。

筆者也明白到這件侵權事件只能夠不了了之,發表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想找個地方抱怨一下而已。中國大陸網民普遍對版權意識相當薄弱,更不用指望他們會明白甚麼是「Creative Commons」了。筆者只能夠寄望不要再有中國大陸網民「看中」自己的文章好了。

東涌新建公屋尚可接受

公屋的需求有增無減,當局亦積極覓地興建新的公屋。房委會現倡議將東涌北部的56區的地皮,由私人住宅用途改為興建公共房屋。由於該處鄰近映灣園等豪宅,預計將會引起當地不少反對聲音,亦有批評指這浪費了該地皮的價值。不過,筆者認為用作興建公屋的建議尚算合理和可以接受。

事實上,那一塊佔地3.3公頃的海濱土地,最初的計劃就是興建公屋,後來當局於2006年收回地皮納入勾地表,供發展中高密度豪宅,惟2008年當局再度改變主意,才將地皮剔出勾地表,恢復興建公屋的本來規劃意思。筆者認為這個決定稱不上是錯誤。一個社區有適量的私人住宅,也有適量的公共房屋,才算是均衡發展。另一方面,規劃的時候也不一定要將所有「靚地」都用作供私人住宅發展,即使將其中一部份次一等的位置用作興建公屋,也不見得有甚麼大問題。以今次事件為例,該地皮雖然享有海景,可是比其他豪宅更遠離東涌市中心,地皮價值應不及現時的豪宅。況且現在當局只是將其中一幅海景地皮作公屋之用,又不是想將區內所有臨海地段都興建公屋,加上區內又好像沒有其他合適位置興建公屋,因此當局的要求也不算過份。

雖然該處早於2003年便計劃興建公屋,可是時移世易,香港社會對「屏風樓」問題更為關注,所以房屋署修訂了發展計劃,決定只興建4座的大廈,但需要興建至47至49層高,與鄰近的豪宅的高度相若。筆者覺得這個修訂也是可以接受,畢竟若要減低樓宇高度,便要增加座數,然後會有人出來指責加劇「屏風效應」,況且現時的樓宇高度與附近建築物相若,對附近的景觀影響有限。筆者只是希望這批公屋在設計外觀時能夠美觀一點,使其更能融合區內的環境便更好了。

2009年2月7日星期六

泛民要求押後強積金注資 難道希望再度破壞政府誠信?

去年財政預算案中,香港政府承諾向月薪1萬港元以下市民的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並將於這一季內進行。這種「派糖」方式毀譽參半,筆者亦不建議以後再度推行了。可是,泛民主派卻更進一步,動議押後這項政府去年承諾的強積金注資,並將資金用作創造職位。筆者雖然知道泛民的本意是好的,可是今次就難以站在泛民一方了,畢竟這將會使政府再次失信於民,實在不值得去這樣做,倒不如額外撥出資金創造就業更為實際。

之前筆者才在《香港經濟遭遇困難 並非押後政改諮詢恰當理由》與泛民的立場相近,都是批評政府言而無信、出爾反爾,背棄了去年提出今年上半年展開政改諮詢的承諾。現在泛民要求押後強積金注資,不是犯下了同一個毛病嗎?另一方面,押後強積金注資,受影響的包括大約150萬名低收入人士。筆者相信,他們大多數人未必認同押後的決定,因為即使款項不多,亦不能即時動用,但至少在注資入帳後也成為了自己資產的一部份。他們亦會擔心,假如今日政府真是押後強積金注資,難保政府日後再進一步出爾反爾,索性取消注資決定,到是便落得一場空了。更重要的是,「創造職位」與「強積金注資」根本並無衝突。政府沒有能力再撥出90億元嗎?為何非要押後強積金注資來騰出90億元呢?假如真是有需要押後撥款,為何又不選擇不會影響香港的40億元四川重建撥款呢?正如筆者在《四川重建應靠民間自願捐款》提到,政府不應該自把自為地慷納稅人之慨,捐出巨額款項到外地,可是包括泛民在內的議員都怕會得罪中央政府,沒有人敢提議暫緩有關撥款,筆者真是感到無奈。現在泛民不打四川的主意,卻將目標轉到香港的低收入人士,是否代表他們不及四川的熊貓值得幫助呢?

筆者認為,雖然去年提出「強積金注資」並不是一個理想的「派糖」方式,可是既然去年的財政預算案早已被立法會通過了,實在不應該現在才煞停這項措施,讓一眾低收入人士失望。泛民之前批評押後政改諮詢是失信的行為,現在便不應該再希望政府再一次失信了。相反,泛民應該爭取的,就是政府額外再撥出90億元或更多用於創造就業,才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應如何加重力度打擊醉酒駕駛罪行?

上個月落馬洲發生因醉酒駕駛而釀成6人死亡的車禍,使香港社會關注醉酒駕駛刑罰過輕的問題。政府昨日便舉行了一個跨部門會議,研究如何加重力度打擊醉駕罪行。其中一個重大的突破,就是當局在多年來一直抗拒引入累進罰則之立場終於軟化,同意考慮根據酒精超標程度釐定刑罰輕重。筆者對政府積極正視醉駕問題感到欣慰,亦藉著此文順便表達一下自己對打擊醉酒駕駛的個人意見。

根據今年2月9日實施的道路交通條例修訂,醉酒駕駛初犯者會停牌最少3個月,再犯停牌最少2年以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亦由監禁5年增至10年。雖然這比過去進步,可是仍不合乎多數公眾的期望,有必要將刑罰進一步加重。

筆者具體建議,醉駕初犯者,如無引致任何傷亡,亦要停牌最少1年,再犯則停牌最少3年。而引致他人受傷者須停牌最少5年,引致他人死亡者更須永久停牌。以上的最低刑罰只是針對輕微酒精超標,法院應視乎超標程度提高刑罰,若果是超標非常嚴重(例如四至五倍以上),亦須永久停牌。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方面,筆者則建議將最高刑罰增至終身監禁,與誤殺罪看齊。

筆者贊同昨日會議中倡議按酒精超標程度引入不同程度醉酒駕駛罰則,畢竟現時香港也是如此處理超速駕駛。可是,至於有要求對大型車輛如貨櫃拖頭、旅遊車和巴士司機實行酒精「零容忍」,即體內不得驗出任何酒精,筆者則認為有點矯枉過正。之前筆者在《再談暫准駕駛執照可加入哪些限制》才探討過,可以考慮為持有「P牌」的「新牌仔」引入更嚴格的酒精標準,也只是建議為正常標準的一半,而不是零酒精。事實上,假如要體內不能驗出任何酒精,除了要滴酒不沾之外,就連吃醉雞等含小量酒精的食物也不可以了。這顯然是太誇張了,也不見得有這樣的需要。故此,筆者對這個建議並不贊同,頂多只接受將限制提升至正常標準的一半。

無論如何,筆者也希望當局能夠盡快就如何打擊醉酒駕駛進行公眾諮詢,讓公眾可以參與整個討論,提供一些具參考價值的意見。

2009年2月6日星期五

港鐵站名趣談:馬游塘站的不解之謎

油塘站於2002年隨將軍澳線啟用,可是早於1960年代規劃地鐵系統時,當局已經打算在今日的油塘站的位置,設立觀塘線的終點站了。詭異的是,當時該站的名稱並不是「油塘站」,而是稱為「馬游塘站」。而今日所指的馬游塘,是位於油塘之東北的山坳上,距離油塘有近兩公里的路程。究竟為何會出現「馬游塘站」這個名稱?是車站選址真的位於今日的馬游塘,或者是今日的油塘也是昔日馬游塘的範圍,還是另有其他神秘的原因呢?

首先要看看的,就是當時車站計劃選取的位置,究竟是否位於今日的馬游塘?筆者翻查資料,無論是1967年還是1970年的初步建議方案示意圖,都可以見到「馬游塘站」,亦同樣位於「觀塘邨站」(大致等同今日的藍田站,應該是以當時的「觀塘政府廉租屋邨」命名)之東南,位置上與今日的油塘站吻合,並非位於今日的馬游塘一帶。

那麼「馬游塘站」(油塘站)附近是否有以「馬游塘」命名的建築?筆者考據之下沒有相關發現,反而車站附近是一個擁有23座徙置大廈的大型徙置區,名稱正是「油塘徙置區」(今重建成油塘邨)。同是觀塘線的車站,樂富站、黃大仙站及彩虹站都是以鄰近的公共屋邨來命名,「馬游塘站」反而成為了一個例外,使這個站名的謎團更添一重神秘色彩。

繼續推敲下去,接下來需要解答的關鍵問題,就是昔日的油塘地區是否都是馬游塘的一部份。這個問題曾經在網上掀起了一番爭論,可是由於這方面的歷史文獻始終並不足夠,只能夠拼湊出事實的一部份,因此並未能完全肯定或否定有關的可能性。若要深入探討這個地名問題,應該有足夠的資料另開一篇文章了,所以筆者也只是輕輕帶過這個因素。然而,根據以英文編寫的《1963年香港年報》,油塘的海灣是標注為「Ma Yau Tong」。出現這個可能性的情況有二:可能昔日的油塘地區是否真是馬游塘的一部份,或者可能是將「油塘」與「馬游塘」這兩個相近的地名混淆了。既然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去證實前者,那麼筆者認為後者的可能性較大了:即是當時擬定車站名稱的工作人員,同樣誤將「油塘」當作「馬游塘」,所以才出現「馬游塘站」這個站名。

「馬游塘站」源於當時有人搞錯了該區地名而產生的錯誤之假設,只是筆者目前為止覺得的最合理解釋,並非一定是事實真相。畢竟這個解釋仍有一些的疑點:為何車站位於「油塘徙置區」旁邊,卻不以那個徙置區來命名?有沒有機會像上星期筆者探討過的「寶琳」與「寶林」的例子中,是因為徙置區本身並沒有依照原本的地名命名?在歷史文獻不足的情況下,這個疑團恐怕只一個不解之謎。無論如何,當廿多年後將軍澳線規劃之時,該處的唯一通用地名已經毫無疑問是「油塘」,因此該處的車站也肯定再沒可能沿用「馬游塘站」的舊名,自然便被正名為「油塘站」了。

2009年2月5日星期四

打擊港鐵逃票問題 增加警力最為治本

港鐵乘客猖獗逃票的問題,最近成為網上熱門話題之一,港鐵公司也特意進行記者會交代。港鐵公司表示,去年共發生逾二萬七千宗逃票個案,重災區是上水站和羅湖站這兩個過境乘客常用的車站,共錄得近萬宗個案,情況較其他車站嚴重一百倍以上。更甚的是,部份逃票乘客不但「惡人先告狀」,更對職員訴諸暴力,完全無視法紀。筆者認為,警方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加派軍裝警員駐守車站閘口,才有足夠的阻嚇作用。

為甚麼那些逃票乘客膽敢對港鐵職員動武?原因很簡單,就是港鐵職員根本沒有執法能力,可以做的就只有勸喻,執法的話便要轉介警方處理。另一方面,他們「手無寸鐵」,連警棍也沒有,難以保障自身安全,被毆打時也難以反抗。面對著如此猖狂的乘客,港鐵職員一來不想「搏命」,也怕逃票乘客「反咬一口」惡意投訴,因此不少職員也不敢去阻止逃票,造成惡性循環,使逃票乘客更為猖狂。

筆者認為,港鐵公司提議更改閘機設計或者修改港鐵附例,恐怕只是治標的方法,對逃票乘客的阻嚇力有限。要打擊港鐵乘客的逃票問題,最為治本的解決方法就是由警方增派人手,以便加強執法。筆者建議,上水站和羅湖站的每個入閘位置,應該由至少兩名軍裝警員陪同港鐵員工一起駐守。萬一有乘客逃票,警員便可以即時執法了。筆者相信那些惡人就算敢毆打職員,也不敢作出襲警的行為。這樣的安排,不但能夠保障港鐵職員的人身安全,對逃票的乘客也有相當的阻嚇作用。

哀悼「8號仔」電訊盈科

「只要有夢想,凡事可成真」——這是當年香港電訊的一句廣告口號。可是一眾手持電訊盈科股票的小股東,縱使有「收復失地」的夢想,可惜卻永遠不能夠成真了。皆因電訊盈科私有化經已獲得通過,「8號仔」即將成為香港股民的集體回憶,更是部份股民一個心痛的教訓。

電訊盈科股價最頂峰的時期,折合現價每股近140元。可是現時的私有化的價格卻是每股4.5元,價值僅餘下大約三十分之一。有些股民確實是在其高峰時期入貨,但更多股民是在其跌勢期間買入,一心以為快要止跌回升,可是股價最終都是一跌無回頭。很多小股東卻不捨得放手,認為終有一日可以升回其買入價,即使要等十年、廿年甚至數十年,未來總會有希望。可是現在的私有化,就逼使他們立即來一個了斷,永無翻身的機會了。

電訊盈科(香港電訊)弄得如斯田地的禍根,就是於2000年成功被李澤楷收購。話說當年由新加坡政府全資擁有的新加坡電信,本來想收購香港電訊,可是當時輿論認為這間香港大公司不應落入新加坡人手中。在香港政府及中央政府背後支持,李澤楷便出手攘助,其盈科數碼動力亦得以透過中資銀行取得巨額借貸,成功進行收購,並將香港電訊改名為電訊盈科。李澤楷之後如何巧妙玩弄「財技」,「玩殘」電訊盈科股價,將小股東的血汗錢蒸發飴盡,相信不用筆者詳加解釋了。當年香港股民盲目沉醉於李澤楷之父李嘉誠的名氣,以為電訊盈科會如長江實業般穩建,才導致收購一刻股價的暴升。筆者想像,假如當初香港電訊是被新加坡電信成功收購的話,儘管收購一刻的股價必然不會如此誇張,可是憑著新加坡電信的管理經驗,香港電訊的業務相信會搞得不錯,其股價亦肯定會平穩得多,更不會出現像今日傷盡小股東的心之結局。

對於持有電訊盈科股票的小股東,電盈私有化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結局。然而退一步去想,這也許是一個強逼自己止蝕的機會。以電訊盈科今時今日的表現,已經跑輸了不少大藍籌了。恆生指數2003年夏至2007年秋升了接近4倍,電訊盈科卻在同一時期幾乎原地踏步。假如將電盈股票賣出並轉投另一些穩建的股票,或者可以更快地追回以往的損失,不過選擇股票時就必定要小心了,畢竟昔日的香港電訊,曾幾何時亦被視為最穩建的港股之一。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點評2009年度南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部份建議

香港巴士路線的增減改動,通常是先由運輸署及巴士公司於年初商討初步方案,再提交區議會討論,得到區議會同意後方可實行。那些初步方案,就是所謂的「巴士路線發展計劃」(Route Development Plan,簡稱RDP)了。筆者既然關注南區的交通,自然不放過評論南區有關計劃的機會。有關計劃早前已在網上討論區曝光,並於昨日在區議會進行簡介,準備在下星期討論。由於計劃涉及大約廿項改動建議,故筆者只挑選部份感興趣的改動建議發表意見。

首先看看新巴43X線(華貴至金鐘站)和46X線(田灣至灣仔碼頭)這對兄弟,它們均被建議於非繁忙時間減至30分鐘一班。這兩條路線已經因為路線設計不善而較少乘客乘搭了,假如再被減班,恐怕連僅餘的乘客會被疏落的班次趕走。與其將這兩條路線減班,筆者反建議合併兩線:將46X取消,並把43X延長至田灣,提供由田灣經華貴、薄扶林、堅尼地城、中環往金鐘站的來回服務,全程收費維持在$5.8,班次則嘗試加密至12至15分鐘一班。而田灣來往灣仔碼頭的服務,則增設43X─40/40M取代。

之後看看城巴71線(黃竹坑至中環碼頭),當局建議改為循環線,並縮短至上環永和街附近。隨著黃竹坑邨拆卸導致區內人口大減,黃竹坑區內巴士服務難免成為當局開刀對象了,加上71線與另一條7號線(石排灣至中環碼頭)重疊幅度甚高,因此71被建議縮短不難理解。不過,筆者希望區議會能夠爭取以下兩點條件,才首肯縮短路線:班次能夠繼續維持10至20分鐘一班,以及將全程收費調低至$5.0。假如巴士公司希望縮短路線的同時卻收回原本價格,明顯就是誠意不足了。

黃竹坑邨的居民,大多搬到石排灣邨。而今年石排灣的居民便有好消息了,就是當局建議於平日繁忙時間,增設一條全新的城巴76X線,由石排灣經香港仔隧道前往銅鑼灣。石排灣本來有一條城巴76線同樣往銅鑼灣,可是卻經南風道及黃泥涌峽,車程當然慢得多了。因此,筆者對76X線的開辦表示支持,但希望它能夠像同類路線城巴70P線(石排灣至中環交易廣場)一樣,能夠駛入香港仔巴士總站,疏導等候城巴72線(華貴至銅鑼灣)的乘客。筆者也希望76X線能夠像72線收$4.7,而不是76線的$5.0。假如路線編號稱為76X車費便不能比76收得便宜的話,筆者認為不如將路線編號改為72B好了。

該計劃亦建議取消新巴91A線(華富至鴨脷洲邨),筆者基本上亦同意這個建議,畢竟這條路線需求不大之餘,服務時間更是相當古怪,只在大約上午10時至下午3時行駛。然而,筆者卻希望上課日早上的特別班次能夠得以保留,繼續分擔上課時間的龐大需求。

而城巴92線(鴨脷洲邨至銅鑼灣),則是一個被討論多年的問題,今年則被建議縮減至只在平日繁忙時間服務。筆者認為以該線的客量,倒不如索性取消好了,反正城巴592線(海怡半島至銅鑼灣)足以取代有關路線。可是92的「優勢」就是其車費($4.5)比592($4.7)便宜2毫,成為區議會反對取消路線的主要原因。筆者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就是於592加設鴨脷洲邨上車$4.5的分段收費。雖然在銅鑼灣回程往鴨脷洲邨仍需付出$4.7,但592比92的班次頻密得多(92取消後更可將用車全撥到592上),相信鴨脷洲邨的居民也不會太介意。

最後筆者想談談新巴971線(石排灣至海麗邨),這條線亦被建議於非繁忙時間減至30分鐘一班。同樣地,筆者對如此疏落的班次相當反感,因此反建議將971線縮短到華富,換取維持現有班次不變。之前筆者也聽聞過有人建議索性將之縮短到堅尼地城,但筆者認為這又好像過份了一點,畢竟該線現時提供域多利道沿線(沙灣、碧瑤灣等地)「獨市」的過海巴士服務。因此,筆者認為縮短到華富便已經足夠了。

至於本年度南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的其他建議,筆者大致上也沒有甚麼值得一提的意見了。筆者現在拭目以待的,就是下星期區議會正式開會討論時,一眾區議員又會有甚麼獨到意見了。

再談暫准駕駛執照可加入哪些限制

筆者前幾日在《18歲便可考取駕駛執照的規定是否過於寬鬆?》中,討論過有關「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的安排。筆者建議21歲以下的駕駛者必須要掛「P牌」,亦有讀者熱心回應,提出加入其他限制的建議。今日就議筆者再探討一下,暫准駕駛執照還可以加入哪些限制,加強對「新牌仔」的規範。

現時香港的暫准駕駛執照之規定尚算寬鬆。車輛的前後方須掛上寫有「P」字的車牌,讓其他駕駛者能夠識別。此外,車速不可超過70公里,以及在快速公路上不可使用最右的「快線」。電單車則多了一項規定,就是駕駛時不得接載其他乘客,而其他車輛則不在此限。可是,香港以外的不少國家和地區,新牌的規定就比較繁複得多了。

讀者「SHINKA」在回應筆者早前的文章時,便提出了一些在外國有行過而有效的限制,例如不准在深夜期間駕駛、不准載沒有親屬關係的乘客等等。筆者基本上認同前者,畢竟在深夜期間精神較為不足,對較少經驗的駕駛者有一定的危險性。因此,筆者認為香港的「P牌」可以考慮加入凌晨12時至清晨6時期間不得駕駛的限制。可是,筆者則覺得有關不准載沒有親屬關係的乘客的規定執法上較為困難,例如當交通警察截查車輛時,一時間如何證實乘客與司機有沒有親屬關係?筆者亦認為此限制對司機的保障作用甚微,香港實在沒有需要仿效。

SHINKA亦建議為「新牌仔」加入馬力限制,基本準則為車輛馬力不得超過150匹,但鑑於香港市面上的不少家庭用車超過這個馬力,於是建議同時使用馬力重量比,以及常見事故的車輛名單作互補。筆者對汽車的認識著實不深,無法就細節提出任何評價,可是加入馬力限制這個大方向,筆者原則上是相當贊同的。作為一個沒有甚麼駕駛經驗的「新牌仔」,實在難以駕馭一輛馬力較大的車輛,並較容易因為操作不當而釀成意外。故此,筆者認為香港的「P牌」亦可以考慮馬力限制,減低「新牌仔」的意外風險。

除了讀者提出的提議之外,筆者亦對暫准駕駛執照的限制有另一提議,就是針對「P牌」實行一個較嚴格的酒後駕駛寬限。畢竟酒精對駕駛者的集中力和判斷力有著一定的影響,對於甚少經驗的「新牌仔」而言,即使小量酒精也有可能造成明顯的影響。不過,如果筆者提出「新牌仔」體內不得驗出任何酒精,似乎又苛刻了一點,因此筆者提出一個較易讓人接受的限制,就是為一般駕駛者的法定酒精限度之一半。例如每100毫升呼氣內含酒精量,一般駕駛者不得超過22微克,現建議 「P牌」持有人不得超過11微克,超過者即當作酒後駕駛論。

筆者相信,假如香港的暫准駕駛執照能夠加入以上所提及的限制,相信能夠進一步減少「新牌仔」引發交通意外的比率了。筆者亦希望所有曾被停牌的駕駛者,在停牌期完結之後,亦需要掛「P牌」12個月,使那些曾嚴重違規的駕駛者更加會警剔自己。

2009年2月3日星期二

善用公帑創造就業機會 抗衡失業率升勢

正如筆者之前提到,香港政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創造就業機會,以抗衡因經濟不景而引致的失業率升勢。只要失業率能夠被成功控制,便可以穩住市民的消費信心和能力,有望在環球金融危機之下盡量減少損失,使香港經濟能夠盡快復甦。在這篇文章,筆者會就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如何創造就業機會提出一些意見。

首先,香港政府當然要為創造就業踏出第一步,就是盡快增聘公務員。除了填補本身那7,700個現有編制內的空缺之外,各個部門亦應該研究哪些職位的人手仍見不足(例如筆者便認為控煙辦公室的人手明顯不足了),以便擴充編制,提供額外的職位空缺。當局亦應該著手研究設置一些臨時職位,例子包括清拆僭建物和棄置招牌、地區綠化、廢物回收及社區服務等等。

筆者亦希望藉此機會推動地區設施的工程。去年政府推出了3億元額外小型工程撥款供十八區區議會申請,每項工程上限為1,500萬元。筆者建議將撥款增加5倍至15億元,每項工程上限則提升至3,000萬元。為免區議會濫用撥款進行一些過份瑣碎、可有可無的超小型工程,筆者亦建議只有涉及100萬元或以上的工程,才可以申請以上的撥款,確保撥款能夠用得其所,創造最多的就業機會。同一時間,政府亦應簡化程序,確保有關工程能夠盡快上馬,盡快提供就業機會。

除此之外,筆者也希望延長各個康樂文化設施的開放時間,創造職位之餘,更能改善市民生活質素。以圖書館為例,現時每星期的開放時間只有50至74小時,不少市民下班前圖書館便已閉館,假如能夠劃一每星期開放98小時(每日早上9時至晚上11時),便可以提供最少額外五成的圖書館職位了,同時也使更多市民能夠有時間享用圖書館的服務。

以上建議都與政府或多或少相關,那麼針對私人機構,又有甚麼方法鼓勵它們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筆者建議以稅務寬免的方式利誘僱主開設新職位,為期一年。假如企業在未進行過裁員的情況下增聘人手,來年便可以得到等同每個職位年薪四分之一或3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的稅務寬免,不設上限。譬如一個企業增設了10個年薪12萬(月薪1萬)的職位,便可少交30萬稅款。假設這個措施能夠成功使私人市場增加3.5萬個職位(大約等同1個失業率百分點),政府便會少收了最多10.5億稅款。筆者認為,假如政府只需付出大約十億,便可以減少1個百分點的失業率,總算是物有所值的。

再次呼籲房委會暫停復售剩餘居屋單位

香港樓市正在衰退當中,負資產人士數量最近更大增三倍。早前居屋復售計劃出現滯銷,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是當局卻似乎不明白問題的癥結,竟然去研究「縮短居屋定價與出售之間的時間」,務求繼續盡快以更低價沽清所有剩餘居屋單位。之前筆者已在《居屋寧延遲推出莫大幅劈價》中,批評前房委會委員王坤提議大幅減價以盡快推售剩餘居屋單位,其實是一個相當不智的建議,但當局卻似乎竟然傾向認同他的意見,真是使筆者感到不解和失望。

運輸和房屋局長鄭汝樺,在昨天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解釋,剩餘居屋出售情況不理想,主要與私人市場價格不斷下調有關,導致合資格購買居屋的市民未必會選擇購買居屋。既然鄭汝樺也明白到這些市民可以不用購買居屋便可以置業,為何不直接讓他們購買私人樓宇?鄭汝樺卻完全沒有考慮到暫停復售居屋的可行性,心中只是盤算著如何繼續使剩餘居屋單位能夠暢銷,實在令筆者感到氣結和無奈。

隨著香港的樓價下滑,不少低價私人樓宇的價格經已可以媲美居屋了,一些本來有意購置居屋的置業人士,總算是有些實惠的選擇,使居屋暫時沒有甚麼存在價值。假如當局一意孤行以低價賤售居屋,必然讓現時水深火熱的樓市雪上加霜。筆者真是不明白,難道房委會現時的財政情況很有問題嗎?何以這樣心急要將剩餘居屋單位拿去低價套現呢?為何不能耐心等待香港樓價重拾升勢時,才推出那些居屋單位幫助中下階層置業?

筆者對早前車公下籤還記憶尤新,似乎香港樓市也受「內鬼」困擾:香港樓市今年內也將會持續疲弱,而箇中原因並非受外圍因素影響,而是香港政府自己用廉價居屋來搞垮的。

2009年2月2日星期一

汽油稅應不減反增

昨日有中產團體請願,要求政府維持去年的退稅幅度(即最高25,000港元)和繼續減免差餉,並希望政府將汽油稅減半。筆者在昨天的《政府財政盈餘宜加以善用 惟「派糖」應適可宜止》中,已指出要求今年退稅幅度與上年看齊是不切實際的,5,000至10,000元的退稅已經相當足夠了。至於汽油稅方面,筆者更與該中產團體的立場完全相反,認為應該增加汽油稅。在這篇文章,筆者會就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有關稅項的增減提出一些意見。

筆者認為,香港公共交通相當發達,私家車顯然並非必需品。加上國際原油價格已從高位大幅回落,減低汽油稅的理據明顯不足夠。筆者本來研究一個方案,就是將所有營業用途的車輛(例如貨車、小巴)豁免油稅,以減輕物流業及運輸業的負擔;而非營業用途的車輛(即私家車)則增加油稅,以鼓勵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可是幾乎所有私家車都是使用汽油,絕大部份營業車輛都不會使用汽油。因此,以上的構思可以簡化成只提升汽油稅便可以了。筆者建議,汽油稅由每公升6.06元增加兩成至7.27元,即每公升汽油會貴了1.21元。假設汽油使用量不變,有關措施可以為政府帶來最多約6億的額外收入(當然實際上的額外收入會少得多)。至於柴油稅方面,政府已於去年7月將歐盟V期柴油的徵稅取消,只要這項免稅措施繼續維持下去,便可以減輕物流業及運輸業的負擔了。

筆者另一個加稅的建議,就是提高煙草稅。香港的煙草稅至2001年來便一直凍結至今,已經有8年沒有調整過了。而世界各地的多個研究亦顯示,提高煙草稅乃控煙的最佳方法。此外,香港近年走私未完稅香煙的情況並不算嚴重。因此筆者建議煙草稅增加25%,即每1,000支香煙由804元增至1,005元,使每支香煙的稅款提升至一元左右。假設煙草的消費量不變,有關措施可以為政府帶來最多約7億的額外收入(當然實際上的額外收入少得多)。

那麼筆者有沒有減稅的建議?繼香港政府去年廢除酒店房租稅之後,筆者亦希望政府於今年廢除飛機及跨境渡輪乘客的離境稅。筆者實在不明白,為何陸路離境不用交稅,但海路及空中離境卻需要交稅。筆者認為對待各種離境方法應該一視同仁:既然社會反對開徵陸路離境稅,筆者亦建議一併取消飛機乘客離境稅(120元)及跨境渡輪乘客離境稅(30元)。雖然政府會因此而少了約12億的收入,可是這項措施可以惠及訪港旅客,對香港旅遊業的發展有著些微的幫助,作用與廢除酒店房租稅相似。

至於其他稅項及政府收費,筆者則建議維持不變。有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的其他範疇,筆者將於之後的文章繼續提供意見。

香港摩廈排名只會不斷下跌

根據國際知名財經雜誌《福布斯》統計,香港目前有多達30幢高達700呎(約213米)以上的摩天大廈,數量為全球第二,僅次於紐約的35幢。阿聯酋的杜拜及中國大陸的上海則分別以25幢及21幢排列第三和第四。正當阿聯酋和中國大陸的大城市繼續爭相興建摩天大廈的同時,香港再難以有摩天大廈興建,筆者預期有關排名只會不斷下跌,並逐漸淡出競逐最多摩廈數目的競賽。

香港最近一座摩天大廈的落成,要追溯到2003年的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了。換句話說,香港30幢摩天大廈的紀錄已經停滯不前達5年之久。而樓高484米的環球貿易廣場預計於今年落成,並將會成為香港最高的建築物,也令高於213米的摩天大廈數量提升至31幢。

那麼未來發展如何呢?香港目前計劃中而高於213米的摩天大廈,就只有港威大廈第三期(387米)、新世界中心東翼重建項目(265米),以及市區重建局於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的地標建築(260米)。除了觀塘那一座最近才獲城規會批准之外,尖沙咀那兩座則是早年已獲批准的計劃,隨時有機會出現像合和中心二期一樣縮減規模。事實上,合和中心二期的高度就是由315米減至210米,僅僅無法達到213米的門檻。換句話說,計劃中而高於213米的摩天大廈,就只有最少一座、最多三座而已,使整體數字維持在32至34幢。

隨著香港近年保育意識抬頭,反對摩天大廈破壞社區景觀及山脊線的聲音越見強烈,筆者也難以預見將來還會出現新的摩天大廈項目被倡議了。而環球貿易廣場的「全港最高」之地位,在可見的將來(甚至是筆者有生之年)更很大可能不會遭受到任何挑戰。這樣的情況對香港是好是壞,真是見仁見智了。

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百佳易賞錢設計遠遠不及八達通日日賞

百佳超級市場於2007年1月推出「易賞錢」積分卡,憑消費儲積分,再憑積分換取現金券或優惠。有指積分的有效期只有兩年,並於2009年1月31日(昨日)到期,所以有大批持卡的市民昨日一窩蜂地排隊兌現積分,至晚上人群仍未散去。百佳低調地澄清,只是2007年1月所賺取的積分於昨日到期,其餘積分不會受到影響。從這一件事中可以看到,易賞錢的設計顯然沒有同類的「八達通日日賞」這樣好。

事實上,易賞錢的出現,正是百佳超級市場抗衡八達通日日賞的策略。2005年11月,八達通的附屬公司推出了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將「憑消費儲積分」的概念,由大額交易的信用卡,引進到小額交易的八達通之中。惠康超級市場便率先加入了這個計劃。然而,為了避免出現同業競爭,八達通日日賞規定同一行業只容許一個商戶品牌參與該計劃,因此百佳便無法加入這個計劃。為了與惠康競爭,百佳便自行研發另一個積分獎賞計劃,就是易賞錢了。易賞錢最初只是適用於百佳超級市場及其相關品牌,後來同屬屈臣氏集團的屈臣氏個人護理店及豐澤電器也加盟,前者本來就是參加八達通日日賞的,之後才「跳槽」到易賞錢。

從昨日的事件可以看到,易賞錢為積分訂下了使用期限,卻無法查詢哪些積分即將到期,才引來了昨日的混亂。若果易賞錢的系統能夠讓持卡人翻查每月所賺的積分總數,並會自動提醒有多少積分將於月底到期,這才是一個較人性化的設計。不過,有沒有需要這樣麻煩呢?筆者認為八達通日日賞便高明得多了,積分不設使用期限,因此這類混亂必不可能出現於八達通日日賞身上。積分設置使用期限,筆者認為商戶亦不會有明顯的得益,畢竟大部份顧客在到期日前便會趕著使用,過期的積分應該只佔少數。與其如此,何不化繁為簡慷慨一些,不設積分使用期限,順便使顧客覺得較不「蝕底」?

另一方面,易賞錢的普及程度亦不如八達通日日賞。正當易賞錢只侷限於屈臣氏集團旗下的商戶,八達通日日賞的參與商戶則廣泛得多了,除了惠康之外,還包括了UA院線、麥當勞、Délifrance、大快活、東海堂等十多個商戶。除此之外,易賞錢的換分方式亦較八達通日日賞「搵笨」:雖然八達通日日賞名義上是消費200元換1分,可是只要消費2元,便可換取0.01分了。而易賞錢的規則是5元換1分,但分數只設整數,即是消費4.9元也不能換取分數。由此可見,對顧客來說,易賞錢蝕「零頭」的情況較八達通日日賞嚴重。以上兩點均使市民對易賞錢的評價較八達通日日賞為低。

然而,以上不足之處技術上還是可以解決,但八達通日日賞有一點先天優勢,是易賞錢永遠無法得到的,就是將積分卡與八達通二合為一了。在接受八達通日日賞的商戶中消費,當顧客使用八達通付款時,便可以一併取得積分,這是一個相當方便顧客的設計。相比之下,易賞錢的使用則沒有這樣方便。

總括來說,若將易賞錢與八達通日日賞互相比較,後者顯然是大勝。雖然壟斷通常並不是一件好事,但筆者卻寧願八達通日日賞能夠壟斷整個以小額消費換取積分的市場,將其適用範圍滲透到各大連鎖商戶,而不像現在般每個行業只容許一個商戶參與。這無論對八達通日日賞的營運公司,還是對持有八達通卡的廣大市民,都是一件好事。

政府財政盈餘宜加以善用 惟「派糖」應適可宜止

香港政府最近公佈了這個財政年度首三季的財政狀況,盈餘達309億港元。公眾均期望政府能夠繼續「派糖」,像去年般繼續作出稅務寬免,另一方面財政司司長亦明言,不要對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能夠「派糖」有太大期望。筆者認為,縱使經濟前景暫未樂觀,可是當局又不用過份保守,仍可製作一份赤字預算。筆者的立場,是希望政府以創造就業為先,主力增加政府的開支,以收振興經濟之效。而「派糖」這種減少政府收入的措施,筆者認為又未致於完全不應該做,但大前提是適可宜止。部份政黨建議直接派錢或者派消費券,涉及開支龐大,都是筆者堅決反對的。在這篇文章,筆者會就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如何小量「派糖」的細節提出一些意見。

很多納稅人士都希望退稅,政府對此不能視而不見,可是假如「派糖」的預算大量用於退稅一方,沒有能力交稅的低下階層便未能受惠,故此稅務寬免不宜太多。筆者建議,繳交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人士及利得稅的企業,可獲寬免25%稅款(去年為75%),以1萬元(去年為2.5萬元)為上限。這個幅度明顯少於上兩個財政年度,但總算滿足市民希望政府能夠「還富於民」的期望。

擁有物業的人士的另一期望就是寬免差餉。筆者照辦煮碗,建議用一個較小的幅度推行。差餉只寬免首兩季(去年為全年),以每戶每季2,500元(去年為5,000元)為上限。這樣的安排仍然能夠使物業價值較少的人士在首兩季完全免繳差餉。至於租住公屋的人士,算是社會上較為弱勢的一群,筆者亦傾向不對他們苛刻,因此建議沿用去年寬免公屋住戶(不包括富戶)一個月的租金的措施。

至於實質的減稅,筆者認為並無需要,故邊際稅階及稅率現階段應該維持不變。筆者覺得反而可以在免稅額著手。筆者建議可以增加子女免稅額,同時亦可作出改革,改用累進制:首名子女由5萬元增至6萬元,、第二名增至8萬元(合共14萬元)、第三名增至10萬元(合共24萬元),如此類推。而子女出生的額外免稅額由一年延長至三年,使子女在三歲之前父母仍可享用額外免稅額。這樣既可減輕子女較多的家庭的負擔,也可以紓緩因經濟不景而造成本地出生率下降。另一方面,為鼓勵市民持續進修裝備自己,筆者亦建議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由6萬增至8萬。

筆者手頭上沒有甚麼數字,但粗略估計以上這些措施只會使政府少收不多於一百億元。筆者相信政府仍有能力負擔,回應廣大市民的期望。筆者相信大部份市民亦應該理解在現今經濟環境下,「派糖」的幅度不能與去年相比。在之後的文章,筆者將會繼續為今年的財政預算案的其他範疇提供一些建議。